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政府領導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職責范圍: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2、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3、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審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社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5、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上、下限。
6、確定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條件。
7、確定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和存貸倍數。
8、聽取財政和審計部門對住房公積金監督情況的報告,提出加強監督的措施或意見。
9、監督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和風險管理。
10、確定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獎懲指標。
11、負責監督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