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紅十字會宣傳、貫徹和執行各項紅十字會法規、條例,認真執行“五五普法規劃”;依法指導全市各級紅十字會工作。制定、實施上海市紅十字會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本市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工作;命名、指導全市紅十字醫院、紅十字護理醫院、紅十字居委、村、紅十字服務站,現已建成全市紅十字服務站2000余家,命名紅十字醫療機構共70家;開展體現紅十字宗旨的各項工作。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依法募集物資和款項,接受、處理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配合上級紅十字會或協助政府實施賑災救援。協助政府開展人道救助,幫助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的境況及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會服務。制定、實施本市群眾性現場初級急救的培訓規劃,培訓、考核和命名本市群眾性紅十字救護隊,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災、防病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