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上海已發展成為有100多萬人口的通商口岸,但消防尚無專門機構。發生火災,由駐地綠營兵丁和衙役兼任救火。在民間,有慈善機構兼辦消防,1847年創辦的厚仁堂、1858年創辦的果育堂、1863年創辦的濟善堂、1869年創辦的贊育堂等社會慈善機構都曾兼辦消防。遇有火災,嗚鑼聚眾,前去救火。隨著縣城工商業漸趨發達,人口激增,火災隨之增多,民間士紳紛紛設立“水社”、“救火社”等。據《上海市地方志》介紹,1907年,上海縣城廂內外已分四區設立救火團體。救火站Fire Station,也稱救火會/救火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