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交警職責及業務范圍:
負責組織貫徹執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負責全市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的處理;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等工作;參與全市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的規劃;指導交通設施的生產安裝及維修工作;
負責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測和非機動車牌驗發管理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員和駕駛考核、執照的驗發工作;負責交通信息和科研工作;承擔節、假日重大活動及突發事件等特殊任務的道路交通管制和警衛任務。
主要受理,處理,裁定崇明縣路段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交通警察的違法投訴等現象。
負責組織貫徹執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負責全市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的處理;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等工作;參與全市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的規劃;指導交通設施的生產安裝及維修工作;
負責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測和非機動車牌驗發管理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員和駕駛考核、執照的驗發工作;負責交通信息和科研工作;承擔節、假日重大活動及突發事件等特殊任務的道路交通管制和警衛任務。
主要受理,處理,裁定崇明縣路段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交通警察的違法投訴等現象。
1、負責本區道路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對交通違章及事故進行處理;
2、負責查破規定管轄的刑事案件;
3、負責本區街面巡邏規劃、指導工作;
4、負責本區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進行管理,開展交通法規的宣傳和教育;
5、負責辦理本區內施工、設站、專線車的審證,路線設施維護和管理;
6、負責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參與突發性治安、災害事故的救援;
7、負責內外賓線路保衛及重大慶典活動保衛等工作;
8、根據《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在本區道路、廣場范圍內維護治安秩序、公共安全、交通秩序、維護市容環境整潔和市政公用設施完好;
9、維護經濟管理秩序及參加突發性災害事故的救援工作;
10、處置突發性事件和緊急治安問題,參與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