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江蘇女子王某與男子趙某預謀后演雙簧:分頭在菜場等處搭識七八十歲老年人,一人冒充老人親戚的朋友,一人躲在暗處冒充老人親戚接聽電話,并以車輛出事需修理為由,連續騙取老人錢款3.4萬元。近日,王某與趙某被浦東新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和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2015年4月8日6時許,王某在齊河路菜場附近冒充熟人搭識被害人樊老太,并自稱一起吃過飯,并認識其“侄子”,于是樊老太將王某帶到了家里。王某謊稱,她的車壞了修理需要1萬元錢,還用手機接通暗中冒充樊老太侄子趙某的電話,并裝模作樣地把電話給樊老太丈夫聽。樊老太丈夫聽到類似“侄子”聲音并對他說借1萬元錢給王某,說下午來還。于是,樊老太丈夫真將1.1萬元給了王某。
在騙得錢款后,當天9時許,王某又在成山路某里弄內攔住正在散步的姜老太,故技重施,又騙得姜老太1.2萬元。與此同時,趙某和王某還互換“角色”。由趙某在浦東德州路附近,冒充老人親戚的朋友,王某則冒充其親戚接電話,對老人進行詐騙。
王某與趙某利用七八十歲老年人思路不清、反應遲緩的弱點,屢屢作案。老人們醒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即展開偵查,并通過調取相關監控視頻等資料,確定了作案嫌疑人王某與李某,并將其抓捕歸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趙某單獨或結伙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老年人錢款,其中王某單獨詐騙他人錢款1.4萬元,王某、趙某共同詐騙他人錢款2萬元,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王某、趙某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趙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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