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勞動報報道:小紀跟著同村的老鄉最近來到上海打零工,在老鄉的介紹下很快就找到了幾家愿意雇用他的單位。但因為小紀學歷不高,又是外地戶口,用人單位都不愿正式錄用他,只是讓他有活就來干幾個小時,做一些送貨、快遞、裝修之類的雜活。雖然只是打一些零工,但小紀人勤快肯吃苦,又同時為好幾家單位打零工,每個月下來收入也不菲。這樣一來,小紀也想為自己求一份社會保障。他來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想以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繳納一份社會保險,卻被工作人員告知本市對于外來人員靈活就業有限制性的規定,像小紀這樣工作性質的,還不符合就業和參加社保的條件。那么,本市的外來人員靈活就業管理工作有著一些怎樣的規定和特點呢?
一、五類外來從業人員靈活就業可合法登記。
結合本市來滬從業人員管理實際需要,辦理就業登記的外來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已在本市穩定就業,并持有本市臨時居住證,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的基本要求。而本市按照“以業管人”和“屬地化管理”原則,本市對部分外來從業人員試行靈活就業登記。目前來滬從業人員靈活就業登記的范圍已涵蓋了“四個大類、五種人員”。
本市在《關于對“醫院外來護工”等五類來滬從業人員開展靈活就業登記的通知》中指出:“來滬靈活就業登記對象應符合‘合法穩定就業’的原則,在辦理就業登記時應當已在本市穩定就業,并持有本市臨時居住證等居住證明,具體范圍包括:(一)由護工管理機構管理,在本市醫療機構中由病家聘請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來滬從業人員;(二)在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從事農業勞動的來滬從業人員;(三)在本市從事家政服務的來滬從業人員;(四)經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設立的無雇工的來滬個體工商戶;(五)在本市社區助老服務社等機構從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來滬從業人員。”
因此像本文前述的小紀,不屬于這五類情況,還是建議他找到一份全日制的穩定職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勞動權利。
二、靈活就業不必然與單位構成勞動關系。
靈活就業是一種社會就業的補充形式,尤其是非自雇的靈活就業人員,這種就業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普通的勞動關系,因此靈活就業不必然與單位構成法律上的勞動關系。
我們以醫院護工這個就業群體為例,護工為醫療機構中由病家聘請、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務的社會人員,由病家支付雇金,護工與病家之間形成雇傭關系,護工與護工管理機構間并無建立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醫院設置護工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是為維護醫院秩序、幫助護工和病員解決困難和減少矛盾。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醫療服務主管部門要求護工本人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參保費用由收取管理費的機構補貼80%亦是出于對護工人員的權益保障。從實際履行看,護工在醫療機構從事護工工作,由病員家屬雇傭并據此獲取報酬。而勞動關系一旦建立,用人單位即獲得勞動力的使用權,勞動者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的支配和指揮,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約束,不得隨自己的意志來安排自己的工作。而對護工的統一管理是基于行政規定,出于護工行業規范的需要,護工管理機構不提供勞動力的對價,護工其工作內容、工作時間、陪護病員的數量由病家和護工自行決定,在農忙等臨時有事其亦可以自由決定隨時回家,無須履行審批核準手續,單位也無須決定是否準假。護工管理單位按照有關部門規定與醫院簽訂管理協議,并對護工進行統一號牌、服裝、派工單管理,亦是出于管理醫院秩序的需要,并未對其實行建立勞動關系上的考勤、考核等管理、指揮、監督。據此,例如護工這樣的靈活就業形式與護工管理單位一般不構成法律上的勞動關系。
三、外來靈活就業人員登記需要相應資質證明。
在實踐操作中,外來靈活就業人員需合法登記,還需相應的資質證明。醫院外來護工,需提交區縣衛生主管部門指定機構出具的證明。外來農業勞動人員,需提交由區縣農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外來家政服務人員,需提交由區縣商務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設立的無雇工的來滬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由其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或市場監督管理所出具的證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來滬從業人員,需提交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崇明商家網表示,讓小紀找份全日制工作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未必容易,工作未必這么好找,既然是上海市對外來人口社保的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有要求,那么建議小紀還是申辦個體工商戶來為其他多家公司服務既能保障自己工作適應,又有靈活就業對自身所屬就業有工資保障,又能符合要求,另外如果生意好的話,個體工商戶還能繼承和做大,做一名創業者也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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