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為加強帳篷露營地規范管理,促進我市帳篷露營健康有序發展,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上海市帳篷露營地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了有明確經營主體,合法經營、面向大眾旅游休閑需求的,能夠提供帳篷露營服務或空間的場地的管理要求,包括場地選址、場地經營、安全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
《辦法》自2023年9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28日。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有明確經營主體,合法經營、面向大眾旅游休閑需求,能夠提供帳篷露營服務或空間的場地。
總體原則
本市帳篷露營地的管理遵循“以人為本、文明生態、安全有序、融合發展”的總體原則,順應人民群眾旅游休閑體驗新需求,兼顧老年人、兒童、殘障人士群體特殊需求,擴大優質供給,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場地選址
帳篷露營地建設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要求,依法依規使用土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地、濕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不得改變林地基本屬性。帳篷露營地應選擇在安全區域,避讓生態區位重要或脆弱區域,遠離森林防火區、防洪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區。涉及基建項目立項審批和環評審批的帳篷露營地,其選址應避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帳篷露營地建設與經營不應與河道管理范圍、堤防工程設施產生沖突,且不能對河道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鼓勵有條件的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振興示范村、美麗鄉村示范村、鄉村旅游重點村、郊野公園、存量建設用地、環城生態公園帶、主題公園和開放休閑林地等,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劃出露營休閑功能區,提供露營服務。
場地經營
帳篷露營地經營主體應規范登記注冊,露營項目涉及食品經營、公共場所衛生、高危體育項目等需要審批的應取得相關許可證;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生產經營相關規定,做好明碼標價,發布游客須知,提供真實準確的宣傳營銷信息。
帳篷露營地經營主體或場地提供方應在帳篷露營地配備安保、保潔人員并在人流高峰期間加強巡查;應根據帳篷露營地空間容量和環境容量科學核定最大承載量,合理規劃帳篷布局,配置充足的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廁所等環衛設施,維持營地良好的衛生和生態環境。鼓勵有條件的帳篷露營地提供停車、淋浴、生活用水、自動售賣等便民服務。
帳篷露營地經營主體或場地提供方應在帳篷露營地周邊、主要出入口設置標識;應告知帳篷露營地空間范圍、開放時間、活動內容、咨詢投訴渠道、場地提供方上級主管部門監督電話等相關內容,并及時做好信息動態調整與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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