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相信有很多朋友因為在不同的城市奔波,在各地都繳納過社保,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不知道自己將來退休后,應該在哪里領取養老金?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下列規定,就能確定待遇領取地啦,一起來看詳細情形:
第一
參保人員的最后參保地就是戶籍所在地,就在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
最后參保地與戶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參保地繳費已滿10年,則在最后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第三
在最后參保地繳費不滿10年,則轉回上一個累計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第四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則在戶籍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還有一些養老保險的相關問題,小編也給大家整理好了,一起來了解下吧!
Q:養老保險斷繳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會清零嗎?
A:不會!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無論您是否中斷過繳費,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都會累計計算,不存在“清零”這種說法。
Q:同時在兩個省市繳納社保,以后可以領兩份養老金嗎?
A:不可以!
同一個人同一時段,只能在一地繳納社會保險費,待參保人員滿足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其中,如存在重復繳費情形,僅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不存在同時享受多份養老金的情形。
Q: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隨時取出來嗎?
A:不可以!
只有存在以下情形,可以申請辦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一次性支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
2、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且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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