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清明假期剛剛過去,假期里付出辛勤勞動的伙伴們,如果沒有補休,這筆加班費別忘了問單位拿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
4月4日(清明節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可通過補休補償。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4月3日、5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若不能安排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加班工資
=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單位不發怎么辦?
如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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