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市人社局說,企業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的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等,更多信息詳見下文↓
加班工資基數
計算基數
企業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確定原則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明確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企業依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 (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加班的日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
加班的小時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
文件依據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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