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勿以惡小而為之,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履行的責任,但總有一些人因為一些蠅頭小利而踏上犯罪的道路。日前,崇明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偷竊牛奶的案件。
2019年10月上旬,被告人張某結伙當時在光明牧業有限公司新東牧場過冷間工作的被告人郝某某和李某某,利用其二人的職務之便,同劉某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間,每天晚上駕車前往牧場偷竊牛奶,并將偷來的牛奶以每公斤3元的價格賣給被告人王某。
2019年12月11日,被告人張某、劉某在偷竊牛奶的路上被民警截獲,到案后主動供述了犯罪事實。經調查,2個月的時間內,幾名被告人一共偷竊牛奶約90噸。
庭審中,5名被告人清晰地認識到了錯誤,并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
五名被告人在法庭接受審判
崇明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郝某某、李某某、劉某用竊取的方法,將光明乳業新東牧場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明知牛奶是偷竊所得而予以收購,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最終依法做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張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郝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被告李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被告人劉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人王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法官提示,人人都要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規定,切忌因為一時貪念觸及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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