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一中國旅游團在冰島遭地接社甩團并滯留冰島大使館,在多部門緊急協助下,滯留旅客得到妥善安排并順利回國。谷風國際將青彩假日訴至虹口區法院,要求青彩假日支付拖欠的旅行團款40萬元及利息。虹口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該案現已審理終結。
2017年6月,谷風國際與青彩假日上海分公司簽訂旅游團委托接待合同,約定由谷風國際作為青彩假日上海分公司委托接待社,青彩假日根據谷風提供的旅游產品招徠游客,然后交谷風國際接待。
合同簽訂后,27名上海游客報名參加“北歐四國+冰島15日游”行程,青彩假日委托谷風國際承接,負責安排該團境外地接工作。
按約定,青彩假日需就該行程支付谷風國際54萬元團款,并于發團前3日支付全部團款的80%,回國后7個工作日支付剩余20%尾款。
青彩假日并沒在發團前支付80%團款,該旅行團仍于2017年7月12日按既定計劃抵達赫爾辛基開始行程。
經催要,青彩假日在旅程中陸續支付14萬元團款,但未足額付款,直至2017年7月21日27名旅客抵達冰島,發生了谷風國際委托的地接社在冰島甩團事件。
當晚,青彩假日另委托他社將游客接離大使館并為游客提供后續服務,全部游客完成行程后順利回國。
庭審中,谷風國際認為,青彩假日未依約支付團款導致游客被甩團。谷風國際要求青彩假日支付其上海分公司拖欠欠款及利息。
青彩假日辯稱,谷風國際在冰島拒絕為游客提供旅游服務屬違約。事發當晚,谷風國際并未向游客提供住宿,是青彩假日另行安置,故谷風國際主張的團款中也應扣除該部分款項。
此次旅游委托事項系谷風國際與青彩假日上海分公司簽訂合同、安排行程,青彩假日作為總公司不應作為谷風國際起訴和追要欠款的對象。
法院審理認為,青彩假日僅支付14萬元,存違約行為。對事件當晚谷風國際實際產生卻未入住的酒店費用,法院酌情認定在未付款項中扣除。
綜上,虹口法院一審判決青彩假日支付谷風國際欠款38萬元及相應逾期付款利息。青彩假日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公司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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