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零元購”“免費送”,買東西不花錢,APP簽到還會有額外獎勵金。這波廣告是不是很誘人?然而,就有消費者在參與此類“零元購”活動后,卻遲遲等不到活動方許諾可以“全額退還”的購物款。近日,上海一中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二審判決“零元購”活動舉辦方全額返還消費者購物款。
一天,小楊正在網上購物,一條廣告吸引了他。廣告頁面顯示,“你買我就返,免費送,購買金額-返利金額=零元購”“設備簽到獲得積分,累計測量達**天則返完購機積分”。
小楊尋思,這活動不錯呀,于是點擊廣告鏈接進入店鋪“好購物”詳細了解。原來,好購物是一家大數據分析和服務精準匹配平臺,為了鼓勵大家通過智能硬件設備提供數據,開展了這一積分返現活動。店鋪頁面還顯示,購買智能硬件累計簽到30天,即可兌換積分和商品。
小楊于2018年4月至7月先后在好購物APP及其購物網站上,購買價格均為798元的手環、血壓計、藍牙音箱等產品,其中部分訂單是直接支付,部分訂單是積分兌換產品。小楊前后實際共支付10,802元。
收到產品后,小楊按照要求開始測量簽到,并于6月至7月間多次申請提現,然而錢卻一直沒到賬。后小楊多次與好購物公司溝通,均未得到解決。小楊還發現,他的部分訂單信息和提現記錄被刪除了,于是在后續提交提現申請時,小楊均截圖保存提現記錄。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小楊提供的其與好購物公司客服的聊天記錄,顯示好購物公司客服表示用積分購買的產品也能返現。因此,小楊用部分積分購買了產品,但不影響其申請再次返現的權利。結合小楊多張提現申請已提交的截屏,可以認定小楊在向好購物公司購買10,802元產品后,獲取簽到積分并申請返還購物款項,好購物公司應按約向小楊返還10,802元。
據此,上海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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