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小華是家中長女,有一個妹妹在上中學,姐妹倆被父母視如掌上明珠。小華到了婚嫁年齡,父母強制要求她必須找上門女婿,小華根本不接受招贅。
不久,小華與鄰縣一男青年好上了。這位男士是家中獨子,他也接受不了招贅。父母知道小華的戀情,竟以死相逼,說要是他們再聯系的話,就死給小華看。沒辦法,小華和男友只能談起地下戀愛。
男友是一個很孝順且很有主見的人,他認為不是說娶了誰家的女兒,就可以不管人家的父母了。怕小華父母擔心老來無靠,他提出可以把兩家的老人接到一塊,一起照顧。且男友能接受自己的小孩隨小華姓。當然這些并不表示他接受招贅。看到準岳父母這么頑固,男友不想讓小華難過,就答應來這邊買房。
蒙在鼓里的父母還是經常讓小華相親,小華每次總是應付一下。不久父母又叫小華相親,他們對男方很滿意,主要是因為男方愿意來家里入贅。小華明確表示不喜歡那個男的,父母逼著小華和他聯系,還說要訂婚。
小華堅持寧愿一輩子不結婚,都不愿意招贅。就因為小華不同意和那個相親男好,父母不僅辱罵,還動手打了小華,把小華趕出家門,并聲稱:“只當這個女兒死掉算了。”
小華一氣之下,坐火車去了外地,當時她只想遠離父母,遠離這個家,連男友也沒有說,到了目的地才給男友打電話。男友讓小華先去他家里,他正在外地出差不能回來,讓自己的媽媽先照顧小華。
小華到男友家后,男友又打電話給小華爸爸,告知小華很安全。當時小華父母已經很著急了,便在電話里答應了他們的婚事,還稱只要小華過得好,他們什么都同意,不管以后想在哪里生活都可以。當時小華與男友,以及男友的父母都很高興。
誰知等小華回到家后,父母又開始反反復復,有時說同意,有時又與小華吵架,時不時逼小華與男友分手。小華想不通,為什么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那么難,她沒有精力面對來自父母的逼迫了。小華也想過了,即便是男友同意入贅,她也不同意,如果愛一個人,卻給不了他自尊的話,寧愿不要去愛。
于是小華找到我,問我會不會覺得應該聽父母的話?聽了小華的哭訴,我真是又好氣又好笑。好笑在如今這個年代,小華父母的觀念還那么陳舊落后,可以說有點無知愚昧。我建議小華,要給父母普及法律知識。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第三方不能干涉婚姻自由。
女兒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不能將父母的意愿強加在子女身上。我鼓勵小華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婚姻,對父母不能委曲求全,可當面說理,以法、以理說服父母。既然小華與男友相愛,就應順應內心,與男友堅定走下去。最后我祝福小華與男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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