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溫先生問:我畢業后工作才一年。最近,單位和我解除了勞動合同。我找不到工作的話,可以申領失業金嗎?
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2015年3月1日起,參加失業保險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納入范圍);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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