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一起吃飯嗎?”每到中午飯點,職場人免不了約上自己相熟的同事一起吃飯、扯扯日常。這就是許多白領職工所稱的“午飯社交”。吃飯即社交,與誰吃飯也是人氣、人品的體驗場。而近期山西運城90后女生小武的遭遇有點特別:因為不和同事一起吃飯,被領導批評“不合群”。

究竟,午飯是否該和同事一起吃?午飯社交又是否必要呢?本報記者聯合“申工社”微信公眾號發布調查,調查顯示,45%受訪者會和同事一起吃飯,并且認為通過午飯社交能夠拉近同事間的關系。
事件回放:90后職工不與同事吃飯遭批評
據媒體報道,不久前才畢業的小武憑借自己扎實的專業知識找到了一份自己比較滿意的工作。在平時的工作中,她兢兢業業,表現得可圈可點,受到同事和領導的認可與表揚。原以為自己沒有差錯的小武,在幾天前卻被公司的老板“批評”了。
那天小武和往常一樣早早到了公司打開電腦準備工作時,老板突然給她發了一個微信,先是對她的工作表示認可,隨后便是詢問她為何不在工作日和同事們一起吃午飯,并且在小武告知自己習慣獨處的時候,對小武進行了“批評”,而且要求必須改正,不然就是大家常說的“不合群”了。
對于老板的要求,小武表示自己著實有一點尷尬:因為她原本就是一個習慣獨處的人,很少會選擇和不太熟悉的人一起聊天吃飯,而且自己也算是勤勤懇懇,將本職工作完成得很好。在她看來午休時間本來就是私人時間,不應該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事。小武不與同事一起吃飯的事也遭到了老員工們的“詬病”,她的一位同事認為,如果不和老員工們一起吃飯、聊天等,小武始終融入不到員工群中。
事情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網友們的熱議。有的網友認為,午飯時間是職工的自由時間,吃什么、和誰吃都是自己決定,不應當看同事或者領導臉色;也要網友認為,現在年輕職工太過“自我”,午飯社交是職場“闖關”中的一大法寶,應該好好學習,為自己的職場生涯打好一個基礎。對此,勞動報記者也圍繞“午飯社交”話題開展了調查。
數據透析:近半數職工認可“午飯社交”
每天午飯吃什么,對于職工而言,似乎一直是個傷腦筋的問題。根據記者在“申工社”微信公眾號中發布的這項調查結果顯示:
選擇在單位食堂內吃午飯的受訪者占比最多,59%的受訪者認為單位食堂既近又安全,是午飯的不二選擇,選擇這一類的職工大多有自己的企業食堂,因此往往也是三三兩兩地搭伙吃飯。
除此之外,14%的“出門派”大多選擇集體或小團體共同用餐,辦公室環境不適宜就餐是他們的主要理由。說起午飯社交這一話題,東航售票處經理陳瓊怡認為:“天氣熱,不想出去吃,在大廈里吃很方便,而且與同事一起,彼此還能拿更多的菜,感覺就像在自己家里吃飯一樣”。
在線上調查數據中,有45%的受訪者和陳瓊怡想法一致,在他們看來,和同事組團一起吃飯是自己午飯的常態。
對于午飯社交這一話題,48%的受訪者表示午飯社交能夠促進同事之間的關系。“我還是實習生的時候,就不太擅長和同事、前輩一起交流。”律師助理陳浩杰告訴勞動報記者,在剛入律所的時候,自己也因為和小武一樣的性格原因,不愿意和同事一起吃飯。在一次代理案件的研討會中,她和代理律師一起討論過了飯點,隨后律師也帶她一同午飯,吃飯期間她與同事不僅交流了工作上的情況,同事還問起了她適應的情況和能力,而在之后的工作中,同事也相應地對她進行了指導,對她之后的工作有較大的幫助,“后來我漸漸覺得,午飯社交并不是一件讓人害怕的事,確實能聊得更深入,而且也能夠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
飯桌本身就具有獨特的社交屬性,心理學研究認為,人們會把愉悅感附著在任何與好的食物緊密相關的事物上,相比于其他環境,人們更容易接受在飯桌上聽到的點子。記者查閱了2017年某招聘網站發布的《2017與誰工作午餐狀態調查》,36.93%的受訪者認可“職場午餐是融入同事社交圈的方式”這一說法,而分別有19.16%和8.01%的受訪者把職場午餐作為“快速了解職場信息的主要途徑之一”或“加深上下屬關系的機會”,職場午餐是最好的建立、鞏固社交關系、采集職場信息的途徑之一。
專家提醒:是否屬于工作時間不能一概而論
事實上,職工不僅僅對午飯社交這一話題進行熱議,更多人還認為小武所在的企業老板對于這一現象手伸太長,干涉了員工的自由,“午餐(午休)時間是我們自己的時間,老板不應該管,也沒權利管!”對于小武的這一情況,法律專業出身的陳浩杰認為,老板的“批評”確實有些越界。與陳浩杰的看法一樣,在調查中,有18%的受訪者認為“午餐應是私人休息時間”,同樣不支持老板的管理。
在現在的職場上,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午餐是職場8小時中可以暫時放下工作的一段時間,許多職場人都會利用這一時間段,調整或者更好地改善自己的工作。然而,如果企業負責人將每一名職工的午餐時間納入企業管理中,那么對于職工來說未免太過約束。對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石晨陽認為,企業工資支付包含午餐時間,那么企業可以在這段時間內對員工進行管理;而如果不包含,則無權對員工的行為越權。
微評!管理不能“手伸過長”
或許有人認為,人在職場,職工的“吃喝拉撒行”都應歸企業管理。事實上,這一行為與《勞動法》的精神不符。
如果職工在企業的一言一行都歸企業管理,那么職工的自由從何而談?午飯,作為串聯勞動者上下午工作的“中轉站”,理應成為職工工作間歇的“放松時刻”。
如果說,企業因職工“不合群”、不與同事一起吃飯而進行批評,甚至扣罰、解除勞動合同,那么企業就有可能涉嫌違法。
如何對職工進行合理管理,這都是企業管理中應當學會的最重要一課。員工參與不參與“午飯社交”完全可以自由選擇,企業不能“手伸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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