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邊騎車邊玩手機,下雨天直接單手撐傘單手握車把……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這些馬路上的“小動作”其實都屬于違法行為。
近期,市公安局組織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集中統一行動。在執法過程中,交警處理了多起“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的違法行為。日前,閔行交警在浦放路近魯陳路執勤時就處理了一起案例。當天,申城下著雨,駕駛人王某開著一輛電動車途經該處,只見他右手撐著一把雨傘,左手單手握著車把手,行駛在馬路上,交警見狀后第一時間將其攔下。據悉,王某當時并沒有感覺到自己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直到交警對其進行了法律普及和教育后方才明白,并接受了相應處罰。交警對違法當事人王某實施“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其實,這樣“單脫手”,甚至“雙脫手”上路的情況并非個例。近日,長寧交警在愚園路近定西路東執勤時,發現騎車人陳某一邊開車一邊在看手機,十分危險。交警隨即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罰款50元的處罰。
據交警介紹,馬路上這樣的“小動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因為單手駕駛非機動車不容易保持平衡,特別是雨天,遇到緊急情況難以及時剎車,極易發生跑偏打滑等引發事故。對此,交警也提醒廣大騎車人,如有電話接入,請將機動車停放在安全區域后接聽,避免在道路上打電話、看微信,造成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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