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通過惡意發帖、寫舉報信等手段敲詐勒索,不給錢就“弄臭”你,這樣一個網絡惡勢力已被上海警方搗毀,團伙頭目郭某銀及多名骨干成員在本市黃浦、寶山、嘉定等區相繼落網。近日,郭某銀及5名團伙骨干成員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2017年11月,市民王女士向普陀警方報案稱,為了處理一起侵權糾紛,2016年9月她經人介紹認識了郭某銀,郭某銀自稱是律師,路子廣,能量大,能幫王女士獲得巨額賠償。為此,王女士與郭某銀草簽了一份所謂的法律咨詢服務委托協議書,約定支付給郭某銀維權費人民幣30萬元。
回到家后,王女士與女兒聊起了這件事,女兒馬上提醒,這種人很可能是騙子,冷靜后的王女士終止了委托。接著,王女士的噩夢開始了,郭某銀得知她決定終止委托后便暴露了真實面目。郭某銀通過多個手機號碼不停發短信威脅王女士,揚言如果王女士不支付委托費,就把她的“丑事”發到網上去,還在王女士居住的小區貼大字報,讓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個“品質惡劣”的人。還把他在網上捏造王女士賴賬的網文截圖發給王女士看,給王女士的名譽、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
接報后,普陀警方立刻開展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郭某銀涉及多起類似案件,涉案金額近300萬元。郭某銀一直以“律師”自居,自稱擁有專業律師團隊、社會關系廣泛,“能量大”、“路道粗”,能夠解決棘手法律糾紛,一般律師辦不了的事他都能操作。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某銀如實供述了其虛構律師身份,并雇傭多人在多家網絡論壇上發帖,并張貼“大字報”于被害單位及被害人住處的手法,用威脅、恐嚇等方式,勒索他人錢財的詐騙與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事實。
去年4月19日,該案正式由普陀警方移送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3月28日,普陀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郭某銀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合并判處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同日,另外5名團伙成員因犯敲詐勒索罪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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