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新個稅法實施已經5個多月,近日有職工反映,其通過手機軟件申報的個稅專項抵扣并未及時享受到。對此,稅務部門明確表示,個稅專項抵扣晚了仍可延后補扣,確保每位職工享受到稅改紅利。
3月申報的購房還未抵扣
“4月份申報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抵扣,這個月工資單里也沒看到抵扣項。”職工小王幾個月前在上海買了房,他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軟件進行了申報,但是在最近的一張工資單里,“專項抵扣”一欄里仍然沒有任何顯示。小王有些焦急,連續兩個月沒能取得1500元的專項附加抵扣,對于他來說,相當于每月多繳納了150元稅款。
他就此事向公司的人事和財務部門進行咨詢。公司告訴他,由于企業沒有及時更新數據,因此產生了延誤,之后的月份,公司將會根據他的申報情況進行稅前扣除。
類似的情況不少職工也遇到了。有職工反映,公司由于數據對接問題,直到2個月前才完成了年初就申報的抵扣。“1月份就申報抵扣了,從工資單上看,3月份才開始享受,那么前面2個月應該抵扣的金額怎么算呢?”有職工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未享受的優惠之后能補扣
對此,稅務部門明確表示,如果納稅人在某個月開始產生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項,但是納稅人忘記申報或者申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晚了,抑或者當月工資已經發放,可以在次月或者以后月份申報后,一次性補扣享受,一次性補扣不完的,還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資中繼續補扣。
“比如,2月份開始,某職工增加了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抵扣,但是因為申報晚了,或者單位更新信息原因到4月份甚至5月份才給職工進行抵扣,那么這個月抵扣的金額就應該是從2月份開始至今的所有抵扣金額。如果一次性抵扣超過了工資薪金,多余部分還可以留到下個月繼續抵扣。”有稅務專家指出,這樣一來,職工所有應該享受到的專項附加扣除都能享受到,不會因為申報的時間而造成利益受損。
一位企業財務告訴記者,公司每月10日給職工發放工資,由于前期工資的計算還需要幾天的時間,因此公司一般會要求職工在每月1-5日完成申報,這樣就能在當月享受到抵扣,否則,就不得不延遲到下個月。“不過只是抵扣留到下個月,并不影響數額。”
上海交通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指出,一般情況下,從職工在申報軟件中申報專項抵扣項目,到進入稅務局系統,再反饋到任職單位申報端,可能需要1-2天的時間。建議職工在申報的同時,也告知單位的相關部門,以便及時查看更新數據。
次年匯算清繳可統一結算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劉麗堅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為了讓納稅人及時享受到政策紅利,稅務總局也做了一系列的安排,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相關信息就能享受扣除,無需上傳相關的證明,簡化了操作。
同時,這也是個人所得稅改革歷史上,首個需要大量個人自行申報的優惠。個人想要在領工資時就享受扣除,還必須通過扣繳單位才能實現,扣繳單位內部也需要人力資源和財務部門的配合,有的單位還需要上級部門審批工資發放計劃,享受政策的鏈條較長,需要納稅人、扣繳單位和稅務機關相互協作、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只要個人完成申報,單位在每個月發放工資時,就可根據個人申報情況進行扣除。
稅務部門同時提醒,如果職工不愿意通過手機軟件提交個人抵扣信息的,也可以在第二年匯算清繳時,自行到稅務機關申報信息辦理扣除。實際操作中,也確實有財務建議職工在次年匯算清繳時再進行清算核實。
“如果納稅人在年度中未申報扣除,或者申報晚了到年底仍補扣不完的,也可以在第二年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王樺宇指出,第二年的匯算清繳時間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職工可以選擇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屆時職工可以根據上一年的繳稅情況,自行填寫相關月份漏報的情況,系統會再次進行計算,退回多繳的稅款,因此納稅人不必因此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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