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昨天,備受關注的年度非上海生源高校應屆生進滬就業通知發布,今年落戶標準分為72分,與2018年保持一致,評分辦法還將另行公布。
相關通知還對用人單位、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誠信問題作出了明確要求。申請受理時間為5月7日(工作日)至6月14日(工作日),博士畢業生可延長至12月31日(工作日)。
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最新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同步公布2019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居住證》和居住證積分指南,以及申請本市戶籍辦法。
本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管理、優化服務,充分發揮居住證、戶籍等政策的積極作用,優先滿足市場無法有效配置且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的重點領域的用人需求,主要扶持承擔國家或本市重大科技專項的關鍵性崗位,以及遠郊地區從事教育、衛生、農業技術等公益性崗位和其他特殊崗位。
2019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的受理時間為2019年5月7日(工作日)至2019年6月14日(工作日),博士畢業生受理時間可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工作日)。
用人單位在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根據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需求,如實告知本單位是否具備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申請本市戶籍的資格。
用人單位不得在協議中規定“畢業生如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與其解除就業協議”等損害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權益的內容。
如有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用人單位當年申請資格,并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com.cn)公布。
同時,將單位失信行為納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臺。用人單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與此同時,非上海生源畢業生也應當書面承諾個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如有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材料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個人失信行為納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臺。
對已騙取的本市常住戶口、居住證,提請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注銷。對構成犯罪的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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