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讀者小晴:我是一家單位的主管,最近因為請年休問題跟單位發生矛盾。單位開始說要扣我工資,后又說要解雇我。單位違法解雇職工要擔責嗎?
老馬同志回復:
一,關于違法解除責任。單位單方解除合同,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如果裁減人員,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裁減人員。
你的解除原因是什么?可要求單位舉證。如果單位違法解除的,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繼續履行;職工不要求履行或者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單位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用人單位支付了賠償金后無須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職工年休假必須保障。根據規定,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根據規定,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不能隨意克扣工資報酬。工資是職工勞動所得,單位無權隨意克扣。《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明確,工資是指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等。
企業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可以代扣工資:代繳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代繳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法院判決、裁定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你現在繼續上班,想休年休假你就申請,如果單位扣錢或者解除合同,你就申請仲裁討要說法。因為法律規定,像這種情況,都是需要單位舉證的。如果構成違法解雇,你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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