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庭審進入最后筆錄簽字階段,不料被上訴人突然離席,沖向上訴人一拳將對方打倒在地。昨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以擾亂法庭秩序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對曾某母親、妹妹分別處以拘役四個月。
2018年9月12日,上海二中院法官正在審理一起所有權確認糾紛上訴案。這是一起家庭內部因征收補償利益分配問題引發的糾紛,被上訴人曾某及其母親、妹妹到庭參加訴訟,上訴人為曾某的叔叔、堂姐。由于兩家人之間積怨已久,雙方發生了一些口角爭執,承辦法官多次制止,以維持庭審正常進行。
10時許,曾某在閱看筆錄時突然沖向坐在上訴人席的叔叔,一拳將其打到在地并對其持續進行毆打。事發突然,承辦法官立即上前阻止,并呼叫法警支援。然而,曾某并未住手。一邊的曾某母親也不顧勸阻,沖上前去毆打對方女兒,四人扭打作一團。曾某妹妹見狀也趁機上前對叔叔拳打腳踢。盡管法官和法警奮力拉架勸阻,但場面仍舊一度陷入混亂。事后,叔叔及其女兒的傷勢經司法鑒定均已構成輕微傷。
鑒于該行為已經嚴重擾亂法庭秩序,上海二中院隨后向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發函,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12月12日,曾某及其母親、妹妹三人被刑事拘留。
據悉,三名被告人和兩名被害人已在庭下達成了調解協議:由三名被告人一次性賠償被害人7000元。靜安法院昨天當庭對本案作出了一審判決,以擾亂法庭秩序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對曾某母親、妹妹分別處以拘役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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