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應屆畢業生等選擇創業都將享受每年的稅收限額扣減,大幅減輕創業壓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發布公告,從今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重點全體創業就業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公告稱,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其中,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記者查詢相關文件發現,此前,這一扣減標準為每年8000元,這次提高了50%。
公告明確,上述人員具體包括: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外,企業招聘相關重點人員,也將得到優惠政策支持。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這一定額標準同樣比此前的標準4000元上浮了50%。
有稅務專家在接受勞動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政策意味著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在創業前三年將至少獲得每年12000元的稅款減免(年納稅額未到12000元相當于免稅),這將大幅降低創業壓力,同時對鼓勵創業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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