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wǎng)訊 李女士為了給孩子治病,聽信朋友孫某某請“法王”醫(yī)治有奇效的說法,不僅千里迢迢出國“求醫(yī)”,還被孫某某以辦簽證為由騙走了10萬元。近日,長寧區(qū)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孫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幾年前,李女士在印度“朝圣”之旅中結(jié)識了孫某某。去年4月,孫某某得知李女士的孩子患有精神疾病,便推薦她帶孩子去國外接受“特殊”治療——請“法王”給孩子加持。孫某某稱其母親患有同樣疾病,在得到“法王”加持后,病情明顯好轉(zhuǎn)。見李女士猶豫,孫某某主動提出愿意一起出國為其引薦“法王”。李女士由此下定決心。其間,孫某某謊稱辦理簽證時遇到了困難,旅行社要求她交納10萬元保證金。李女士熱心地拿出10萬元給孫某某。一行人很快去國外做了“法事”。
回國后,李女士討要10萬元,但孫某某以旅行社還未退還為由,不肯還錢,之后又聲稱與旅行社工作人員失聯(lián),錢拿不回來了,最后干脆電話不接、信息不回。李女士報警。
孫某某到案后,信誓旦旦說早已把錢轉(zhuǎn)給了旅行社,并給出工作人員聯(lián)系方式。民警查證后發(fā)現(xiàn),該號碼實為孫某某父親所有。孫某某最終如實供述了自己編造保證金、偽造轉(zhuǎn)賬記錄、將10萬元占為己有的犯罪事實,而贓款已被揮霍殆盡。
孫某某用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構(gòu)成詐騙罪。鑒于孫某某已退賠全部違法所得,并取得了李女士的諒解,長寧區(qū)法院依法從輕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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