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季先生問:單位安排我周六、日上班。聽說周六、日上班有加班費的,是嗎?
答:要分情況來定。對于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單位必須執行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休息日的安排則由單位根據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確定,并非一定在周六、日,但如果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的,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需要支付加班費。實行綜合工時制的勞動者,工作日正好遇到周六、日的,屬于正常工作,不算加班,無需給予補休或在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下另行支付200%的加班工資,對于批準周期內工作總時間與標準工時制比較后,有多出的小時數,應按150%支付加班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因其情況特殊,一般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如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應按300%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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