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方先生問:職工在下班路上被機動車撞傷,單位認為應該由肇事方賠償。職工則認為要認定工傷,由工傷保險支付賠償。究竟該由誰承擔呢?
答: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的,由第三人支付工傷醫療費用。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經辦機構有權按照規定向第三人追償。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其他工傷保險待遇的費用,工傷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在獲得第三人賠償后,應當予以相應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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