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田先生問:我進單位工作一年多,父母都在外地。請問我可以享受探親假嗎?
答: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則不能享受。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經過單位領導批準即可探親。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2年探親一次的,可以2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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