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陳先生問:我進公司一年多,沒簽合同,該怎么辦?
答:《勞動合同法》明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可申請仲裁,因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明確,本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另外,你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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