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國家醫療保障局10日發布通知,經組織專家按程序與部分抗癌藥品進行談判,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下稱“談判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范圍,并確定了醫保支付標準。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
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范圍。目前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統籌地區,也要按規定及時將這些藥品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范圍。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藥品集中采購機構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通知規定的支付標準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滿后按照醫保支付標準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有效期內,如有通用名稱藥物(仿制藥)上市,國家醫療保障局將根據仿制藥價格水平調整該藥品的支付標準并另行通知。如出現藥品市場實際價格明顯低于現行支付標準的,將與企業協商重新制定支付標準并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并在制定2019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時,要嚴格執行談判藥品限定支付范圍,加強使用管理,對費用高、用量大的藥品要進行重點監控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
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充分體現了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17種談判抗癌藥品中有10種藥品均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種。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表示:“此次納入目錄的抗癌藥都是近幾年新上市的藥品,專利的存續期還比較長。通過醫保對這些優質創新藥的戰略性購買,可以起到促進和推動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創新藥惠及廣大患者。”
大部分處“專利期” 用“以量換價”談判
今年6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剛剛組建成立后,按照國務院抗癌藥降稅降價工作部署,立即啟動了目錄外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談判專家組專家是由國家醫保局專家庫抽取,來自山東、云南、北京、江蘇等地,大多曾參加過省級醫保談判。44個目錄外獨家抗癌藥經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并征得企業意愿,最終17個藥品獲得談判成功。
此次談判抗癌藥,均為治療血液腫瘤和實體腫瘤所必需的臨床價值高、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的藥品。這些藥大部分都還處于獨家專利保護期限內,談判難度非常大。
德國默克公司的談判代表談判的是西妥昔單抗注射液,主要治療結直腸癌,2017年第一輪國家藥品談判時,就有西妥昔單抗注射液,但是最終談判失敗。
根據數據顯示,西妥昔單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價格為4200元左右。整個談判過程持續了30多分鐘,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簽訂了價格協議書。談判后的價格由4200元降到1295元。制藥企業看中中國市場,采用“以價換量”的策略,以降價換取銷量。而國家醫保談判專家采用“以量換價”的策略,最大限度將價格降下來,此次談判成功的17種藥品,最終的價格全部比周邊國家或地區要低。
據介紹,下一步我國將爭取早日讓群眾盡早能買到降價后的抗癌藥,這要涉及各省招標平臺的公開掛網、醫療機構的采購、臨床醫生的使用等方面,讓廣大參保人實實在在享受到醫保改革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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