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9月21日8時30分許,738路公交車在南京西路陜西北路路口撞倒路人,造成2死1傷的事故。昨日下午,738路公交所屬巴士三汽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本市公交企業交通安全警示約談會上表示,事發時駕駛員錢某錯把電門(新能源車)當剎車。目前,涉事的738路公交司機錢某、955路公交邱某均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靜安交警支隊通報:今年9月21日8時33分許,錢某駕駛牌號為“滬DP0586”的公交738路大客車沿陜西北路由北向南駛至南京西路北約30米處,在右起第一根機動車道內停車上下客,適有邱某駕駛牌號為“滬A33785D”的公交955路新能源公交車同向行駛至錢某所駕車輛左側,未緊靠公交站點,在第二根機動車道內停車上下客,三名行人(兩女一男)在途經738路車頭前方時,錢某駕車起步,撞倒三名行人,事故致二名女性行人死亡,一名男性行人受傷。事發后,邱某未停車報警,駕駛955路公交車駛離事故現場。
據了解,事發時肇事的738路公交駕駛員錢某靠站后,拉手剎停車,但未掛空擋。35秒后松開手剎,車輛起步行駛,此后11秒,車輛處于加速狀態。期間,起步后約1秒,車輛碰撞行人,駕駛員并未采取制動措施。碰撞行人約10秒后,車輛開始制動,約1秒后,車輛停止。
對于此次事故,738路公交車所屬巴士三汽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時駕駛員錢某錯把電門(新能源車)當剎車,才造成重大事故和嚴重社會影響。而此前,涉事司機自稱因剎車故障導致撞倒行人。
第二車道違章停車和壓死行人責任誰大?
崇明商家網表示:上述文中表述怎么看著感覺738責任大,但從老百姓的角度來看,相信就未必了,首先,第二車道放客下車本身就不應該存在,難道公交公司沒相關安全培訓?怎么看都屬于違章操作,進站時應該等候前車,跟隨在后面再駛入第一車道的車站旁,平時也不見公交司機愿意多等候一下乘客,很多乘客就差幾步路已經示意需要上車,往往睬都不睬乘客,怎么下客時就這么不遵循規章著急放客了。另外,即便738路司機存在操作不當,那也應該算是慌亂所致,當然在發車前沒做到注意四周是存在責任,但如果955路不違章在先,相信就不會出現如此慘重的代價。雖說最終都是由公交公司賠償,但是分清主次責任非常應該,具體典型教育意義,以往相同的行人車頭前穿馬路傷亡案例也一直存在,所以本案應該正面去還原問題,才能對公眾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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