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冰雪奇緣》是2013年迪士尼公司出品并大獲成功的動畫電影,印有艾莎公主(Elsa)、安娜公主(Anna)、雪寶(Olaf)卡通形象的迪士尼背包、文具盒等文創產品在兒童的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3名被告人和1家被告單位未經迪士尼公司的授權,生產印有《冰雪奇緣》上述卡通形象的拉桿箱,并通過在淘寶網、天貓網開設的網店對外銷售,上海三中院以侵犯著作權罪依法予以懲處。
上海三中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委托他人生產并通過自有網店銷售侵犯著作權的商品,數量達2967個,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孫某、被告單位松賢公司、被告人徐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受他人委托共同生產銷售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拉桿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均應予懲處。
鑒于本案的犯罪事實、數額、情節等,上海三中院對3名被告人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處被告單位上海松賢箱包配件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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