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滬崇府建議〔2018〕15號,關于“把零排放新能源車崇明隧橋通行費納入生態補償”的書面意見的答復,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毛祥東代表:
您提出的“把零排放新能源車崇明隧橋通行費納入生態補償”的代表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上海市政府印發的《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十三五”規劃》中已提出“適時優化長江隧橋收費政策,鼓勵公共交通和新能源車輛出行”。為此,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第三輪三年行動計劃中,有一個項目名稱為“研究新能源車輛上海長江隧橋通行費減免政策”,項目責任單位為市交通委,目前,該項研究工作于2017年11月由市交通委委托上海城鄉建設和交通發展研究院啟動研究工作,區交通委已配合完成了資料收集等相關工作。
根據市財政、市發改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環保局《關于印發<市對區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辦法>的通知》(滬財預〔2017〕3號),目前,市對區生態補償主要分為基本農田、林地、水源地和濕地等其他重點生態區域四個領域。目的是通過導向明確、公平合理的補償和激勵機制,調動各區開展生態建設和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在目前政策文件框架下,把零排放新能源車崇明隧橋通行費納入生態補償有一定的難度,但是,相關新能源車輛上海長江隧橋通行費減免政策已在研究制定中,補償資金渠道將視具體情況而定。
下一步,區政府將向市政府、市財政爭取擴大生態補償范圍,把我區新能源車輛相關費用納入補償范圍,實行差別化政策,設立符合世界級生態島發展模式的一攬子生態補償政策。
感謝您對我區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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