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本市已進入酷暑季節。據市氣象部門預測,本市今年夏季高溫日數達25至31天,極端高溫在40℃左右。
一說到防暑降溫,大家就會關注發放高溫費的問題。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的勞動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職工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按規定發放高溫費只是夏季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的內容之一,此外還有很多工作也需要落實到位。
為進一步做好今年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上海市總工會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2018年本市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多方位、多形式、多途徑、多人群、多層次、多維度地開展夏季勞動保護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聚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充分發揮工會紐帶作用,督促企業行政、單位主管落實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行政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推動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企業、每一名職工,確保廣大職工安全和健康度夏。
提醒一
高溫預警應當減少 或者不予安排戶外作業
首先要說明的是: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是兩個概念。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div>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上海高溫預警級別依據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分為III級(較重)、II級(嚴重)和I級(特別嚴重),依次用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高溫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5℃以上。高溫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7℃以上。高溫紅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40℃以上。
《上海市氣象災害防御辦法》第三十條規定:“高溫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減少或者不予安排戶外作業;必須進行戶外作業的,應當提供必要的防護裝備或者采取限時輪崗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這屬于在特殊條件下實行的工作時間少于標準工作時間的工時形式,是單位應當執行的法定義務。
提醒二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市總工會《通知》提出,多人群組織開展職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要督促企業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加強職工的職業健康體檢。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等職業禁忌癥或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離)作業崗位。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根據原國家勞動部《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溫作業。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勞動者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合理調整高溫天氣作息時間或者對有關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調整安排。
提醒三
落實專項資金 開展高溫慰問送清涼活動
市總工會《通知》提出,多層次組織開展高溫慰問送清涼工作。各級工會和主要領導要主動關心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和農民工的工作和生活,落實高溫慰問專項資金,開展高溫慰問送清涼活動。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慰問奮戰在高溫作業崗位的職工。
由于在高溫環境下作業,人體大量出汗,造成體內水分和鉀、鈉等丟失,可引起水鹽代謝紊亂,只有通過供給足夠的含鹽飲料才能補償水和鹽分的丟失,所以為高溫作業的職工保證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歷來是勞動保護必做的“功課”之一。
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在炎熱季節對高溫作業工種的工人應供應含鹽清涼飲料(含鹽量為0.1%-0.2%),飲料水溫不宜高于15℃。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6〕23號)》明確:“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奔锤邷刭M和清涼飲料不能“二選一”,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提醒四
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待遇
在高溫季節或高溫環境中勞動和工作,當積蓄的熱量超過人體所能耐受的限度時,會造成人的中樞神經調節失常,即發生中暑。對于職業性中暑,國家衛生部的診斷標準明確,職業性中暑是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由于熱平衡和水代謝紊亂而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和心血管障礙為主表現的急性疾病。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從業人員有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所謂職業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定義,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此類疾病中,也有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性中暑就是其中之一。
職業性中暑是否可算工傷?國家衛生部和勞動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已經將中暑列入其中,《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钡枳⒁?,確認中暑為職業病的,一定要經過職業病防治機構的診斷。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承擔職業性中暑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比绻皇墙涍^一般性的綜合醫院認定為中暑的,其職業病患者的身份就無法得到確認,隨之也將影響到工傷的認定及其工傷待遇的享受。
需提醒的是,每到夏季,總會出現職業性中暑患者,特別是一些露天作業和存在熱輻射的高溫作業崗位,更是常見。一旦在工作中發現勞動者出現頭昏、頭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先兆中暑和輕度中暑表現時,應迅速將其撤離引起中暑的高溫環境,選擇陰涼通風的地方讓其平臥休息,并多飲用一些含鹽分的清涼飲料。
在這個方面,市總工會《通知》中提出的“多途徑組織開展主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非常重要。要加大對夏季勞動保護和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將防暑降溫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送進工地、企業、樓宇、園區。在外來務工人員集聚的建筑工地、物流運輸場所等重點場所加強教育,指導職工尤其是農民工熟悉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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