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新華社鄭州6月21日電(記者 史林靜)近日,一份《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在網上走紅,該標準第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引發爭議。對此,河南蘭考縣惠安街道辦事處回應稱,制定該操辦標準時,由于考慮不嚴謹,缺乏法治思維,有些語句表述不準確,下一步將及時對該標準認真修改,報縣法制部門予以把關,盡快將完備的工作標準下發。
據了解,今年5月,蘭考惠安街道辦社會治理中心面向轄區所有居民,頒布了《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其中第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第二條至第八條對宴席標準、參加人員、車輛等方面均做了規定;第九條規定,辦理紅白喜事的家庭必須提前三天向村委報告,由村委上報至該中心備案,村委負責監督。
有網民認為第一條規定說明了當地有關單位“法治思維欠缺”。對此,惠安街道辦回應記者稱,《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是蘭考縣惠安街道辦社會治理中心起草的一份材料,該操辦標準出臺,主要是為了抑制農村高額彩禮、大操大辦等不正之風,倡導文明新風。但在制定該操辦標準時,由于考慮不嚴謹,缺乏法治思維,有些語句表述不準確。
惠安街道辦表示,將及時對該標準認真修改,報縣法制部門予以把關,盡快將完備的工作標準下發。同時,對基層工作人員加強普法教育,增強法律意識,以更加務實的作風,扎實做好移風易俗工作。
崇明商家網表示:非常支持出臺這樣的惠民政策,只是處置論調有錯誤表述,因為彩禮導致殺人自殺事件等婚姻問題不在少數,如果又涉離婚時如何計較彩禮也是個矛盾點,如今自愿出高價彩禮的絕對占少數,即便結婚當初是自愿的,但一旦涉及離婚,雙方家庭在彩禮等問題上又產生恩怨,既然國家出臺了婚前財產定義,那么這樣要彩禮的惡習何不取消呢,真正要走到底的婚姻,根本不應該限制在貧富上;而在處置上需要更改,并不能以“詐騙論處”直接交于警方,而是應該去公證處證明自愿行為,一旦離婚時,再涉此類問題,承擔詐騙行為,這樣更有效。
網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