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今年寒假期間,仲女士突然發現自己手機綁定的銀行卡里多了一條支付信息,此時卡內一萬元左右的存款已經所剩無幾!再仔細一檢查,才發現手機里多出了許多充值記錄,去向為游戲公司和直播平臺。仲阿姨又驚又怒,一問之下才知道,這些充值行為都是12歲的女兒偷偷進行的。她想知道,已經充值的錢款還能要得回來嗎?
仲女士與丈夫在奉賢經營著一間小賣部,兩人文化程度不高,當時正值寒假,仲女士夫婦將手機交給女兒使用。沒想到,平日里乖巧的女兒竟然不聲不響間用了這么大一筆錢!
仲女士的女兒今年12歲,上六年級,她說寒假時自己迷上了一款游戲直播節目,并開始學著別人打賞主播。
記者:是看到別人都在打賞你就打賞了嗎?
女兒:差不多。
記者:那你當時錢是怎么來的?
女兒:錢是媽媽手機里面的微信啊。
記者:充的時候沒想過告訴媽媽?
女兒:嗯。
仲女士查賬后發現,在15天的時間里,女兒打賞主播總共花費了7000多元。此外,還有一小部分錢充值到了王者榮耀游戲當中。
仲女士:“9700多元。大頭就是在愛奇藝這個里面呀,7000多元呀。剩下的就是一個騰訊,騰訊490多元,還有一個華為錢包,是1600多還是1700多元。”
為了追回這些被女兒私自花出去的錢,仲女士開始與這些網絡平臺交涉,其中騰訊方面在了解了事情經過之后迅速為她辦理了退款。然而與愛奇藝方面的溝通卻陷入了僵局。
仲女士:“騰訊那邊我打過去以后,他們直接就說‘可以退的’。后面我就一直打那個愛奇藝這個客服,然后他們說什么呢,意思說五個工作日他說我們有專業的人士給你溝通,什么什么的意思。我還抱著希望,可能還有挽回的余地,后面他們直接就說沒有。”
仲女士的家境并不富裕,這9700余元相當于家里大半年的開銷,她很想追回來,可是這錢畢竟是女兒點擊同意支付的,用的也是家長的手機。那么,仲女士的要求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平臺方面最終是否能為仲女士退款呢?
后援律師張敘告訴仲女士,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12歲兒童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在未經監護人許可的前提下進行網絡消費可以進行撤銷。
律師解釋:“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8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在網上的這些游戲的購物啊等等這些情況,實際上并不是一個被你們追認的行為,也就是說你們對這個行為是不追認的,對不對?你們沒有認可這個行為。所以你們是可以向法院請求去撤銷的。”
其實,類似未成年人使用家長的手機錢包一擲千金的情況并不少見,他們花費數千乃至數萬元打賞主播或者購買游戲幣等報道比比皆是。在實際維權過程中,目前面臨的難點是,如何證明這一行為是未成年人實施的。隨后,后援律師發現,在直播平臺上注冊賬號的身份信息,與仲女士女兒的一致。也就是說,根據這個賬號信息,可以確認其主人為未成年人。
律師:那個軟件安裝也是她自己裝的嗎?
仲阿姨:對,都是她自己弄的,其實我那個手機跟微信農行卡綁定在一塊的,是因為什么,因為我跟我老公我們兩個人協商買一點土特產,后面我淘寶上面錢不夠,我就問我老公這個綁定微信農行卡的密碼,他告訴我以后,當時我小孩也在場,她就記住了這個密碼。
在記者和后援律師的陪同下,仲女士來到了愛奇藝上海分公司。不過并沒有相關的負責人員對此作出解釋。隨后,通過幾輪電話溝通,愛奇藝方面聲稱,出于人道主義愿意為仲阿姨提供退款。
據了解,隨著如今網絡直播的火爆,未成年人參與打賞的情況也是愈演愈烈。對此,相關部門已經引起了重視。2017年初,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要求網絡游戲應有效識別未成年人,采取防沉迷措施等。今年4月13日,短視頻平臺快手上線了“家長控制模式”,在該模式下未成年人無法進行直播、打賞、充值和提現。
教育專家熊丙奇指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該了解孩子在兒童期和青春期的特點,更多地陪伴和引導孩子。
熊丙奇:“有的孩子可能沉迷于其中,因為他自己的識辨能力是有限的,如果你家長沒有引導,他可能就沉迷于其中。告訴他自己掙來的錢才是光榮的,父母的財富不是屬于你的財富,實際上這都是一個系統的教育,實際上是關注孩子成才或者成長的教育。”
目前,愛奇藝方面已經為仲女士辦理了全額退款。仲女士也表示,將花更多時間與女兒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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