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去年冬天,顧小小(化名)在崇明區東部一小樹林里張網捕獲烏鶇、白腹鶇等37只野鳥,并將捕獲的鳥類藏匿在家里并食用。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于2018年3月30日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顧小小賠償國家經濟損失,并公開道歉。從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獲悉,本案是上海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2月6日期間,顧小小在本市崇明區東部一小樹林里懸掛張網2頂,一張東西向,另一張南北向,掛網范圍長約12米。在捕獲野鳥后,將其藏匿家中,用于個人食用。至案發時,共捕獲烏鶇、白腹鶇等37只野生鳥并致其死亡,其中不乏有被列入《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名錄》的白腹鶇,而烏鶇列入《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崇明區系1野生動物禁獵區。顧小小明知其獵捕的是野生動物,仍在野生動物禁獵區使用禁獵工具進行非法狩獵,造成37只野生鳥類死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六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顧小小依法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根據《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發展“十三五”規劃》、《崇明世界級生態島規劃建設導則》,要把崇明生態島建設成為長江生態大保護標桿。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自集中管轄全市破壞環境資源一審刑事案件以來,就積極參與崇明生態保護,與崇明區人民檢察院簽訂《關于辦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刑事案件加強配合協作的工作意見》,與崇明公安分局、林業站等部門密切配合,嚴懲非法狩獵犯罪行為,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使違法者“不敢捕、不愿捕”,讓崇明島真正成為鳥類的天然博物館、候鳥的天堂。
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上海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實施方案》后,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在集中管轄全市破壞環境資源保護一審刑事案件基礎上,搭建公益訴訟線索移送平臺,建立專業化公益訴訟團隊,探索公益訴訟辦理機制,針對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更加有力地推動上海生態環境建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6月27日起實施)第五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8年3月2日起實施)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審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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