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在滬就職的白領郭小姐反映,她在秋儀SPA香港廣場旗艦店先后共支付了10萬元的美容卡預付費,但在辦理退費時,卻波折不斷。
消費者:投錢容易退費難
據郭小姐回憶,去年6月24日,她在朋友的推薦下,來到秋儀SPA香港廣場旗艦店進行美容護理。在店家的推銷下,郭小姐當即花費1.2萬元購買了“美容次數卡”。一月之后,店家以“次數卡”不劃算為由,推薦郭小姐將手中的卡升級為“長期卡”,有效期十年。郭小姐于2014年7月22人再次支付了1.5萬元辦理了“長期卡”,并與公司簽署了合同。“當時約定合同一式兩份,但對方說要拿回公司蓋章后返還,我只得先拍照保存,結果那份被拿去蓋章的合同,我至今都沒有收到。”郭小姐說。
2014年10月14日,郭小姐再掏腰包,又刷了5萬元,將原本的“長期卡”升級成“永久卡”。郭小姐稱,店經理對她保證,以后只要郭小姐遇上資金困難想要退錢,都可以隨時找店里退。而這一承諾則為日后的退費爭議埋下了伏筆。
2014年11月18日,郭小姐家中有事,急需用錢,聯系店經理表示想要把余款退出,得到的結果卻令她大吃一驚。“秋儀說,要我再付5萬元給他們,這樣他們能在年底把錢退給我,而我當時只能拿出2.5萬元。”郭小姐竟然又拿出了2.5萬元打給了店家,可是除了得到對方“年底退款”的保證外,一無所獲。至此,記者根據郭小姐提供的發票等憑證統計,郭小姐共計支付了10.2萬元的美容費。
之后,郭小姐與店經理展開了漫長的“拉鋸戰”。根據郭小姐提供的厚厚一沓“微信”聊天記錄顯示,雙方自去年11月至今,共要求見面溝通不下十余次,但店經理一次次以工作、生病、家事等原因延期。
店經理:卡內金額早已用盡
記者根據郭小姐提供的聯系方式,與秋儀SPA的宋經理取得了聯系。對方告訴記者,郭小姐卡內的消費金額實際早已用盡,不過為了照顧“老客戶”,公司愿為其尋找下家購卡,購卡費用將返給郭小姐。
“郭小姐最近一次消費為今年3月14日,那時卡內錢款已經差不多用完了,我們這里都有她的簽單為證。”宋經理直截了當告訴記者。當記者向宋經理索要郭小姐的消費簽單時,對方表示,由于一些客觀原因,只能提供給記者兩份簽單,而其他更多的消費賬單及明細,對方則并不愿意提供給記者。記者從僅有的美容消費單中得知,類似“美容面部美白嫩膚儀”、“美容面部電波拉皮”等項目,動輒近2000元,每筆簽單的消費金額都接近1萬元。
記者就郭小姐所購的卡,到底能享受哪些優惠,詢問了宋經理。對方告訴記者:“會員可以享受免費的面部基礎護理等服務,但特色美容服務項目不包括在內。”而被問及為何與郭小姐遲遲難以會面溝通時,宋經理向記者解釋道:“我并沒有躲著郭小姐。我也有難處,我請她到店里來,她說不放心。她希望我晚上去她單位附近,我離得遠又過不去。至于生病、工作什么,確實是不湊巧。而且她的消費次數和項目又很多,仔細核對她的賬目,這個工作量很大,需要時間。”
律師:店家須提供完整簽單記錄
綜合雙方提供的多份證據顯示,記者發現了頗多爭議之處。從郭小姐事先拍下的美容合同中顯示,合同上僅注明郭小姐可于2015年5月1日后申請退款,但并未約定具體的退款注意事項和細則。其次,合同雖有注明“面部基礎護理免費”與“特色美容服務項目、大型面部及身體美容儀器收費”等條款,但“大型面部及身體美容儀器收費”條款為手寫。第三,關于何為“基礎護理”項目,何為“特色美容”項目沒有作出進一步的具體說明。
此外,從郭小姐提供的美容護理檔案冊中,記者發現,郭小姐接受的許多服務項目既難以界定究竟是“基礎護理”還是“特色美容”又缺乏明確的價格標識。深入觀察,記者還注意到,店家只是在郭小姐享受的服務項目后打鉤,但是具體的消費金額,也并未標注。
記者就此事也咨詢了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他告訴記者:“本案的焦點在于退款數額的認定。不過,從合同上,消費者與店家間并未作出明確約定。因此,從我國法律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出發,應由店家承擔舉證責任。店家須提供完整且真實的消費簽單記錄及明細,主張消費者確已消費完畢。否則,將對不能證明部分,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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