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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提醒別頭腦發熱辦健身卡要拒絕這些套路

    2018-02-11 22:12    發布者:上觀新聞    回復:0    瀏覽: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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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很多年輕白領為了成就自己的男神女神夢,一咬牙一跺腳,辦健身卡!尤其是春節期間“每逢佳節胖三斤”,老百姓們的健身鍛煉需求不斷增長。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很多年輕白領為了成就自己的男神女神夢,一咬牙一跺腳,辦健身卡!尤其是春節期間“每逢佳節胖三斤”,老百姓們的健身鍛煉需求不斷增長。


    不過,健身卡里水有點深,讓不少市民一不留神就被“套路”,原本歡度春節的快樂心情,或會被大打折扣。為此,上海市健身健美協會特別提醒,健身消費時應注意各種健身辦卡的風險,減少消費糾紛,避免在歡度佳節時心情添堵。

    警惕一:資金安全無保障,卷款跑路屢發生

    2017年12月初,滬上某連鎖健身機構老板胡某因其他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抓獲,由于大量挪用健身房運營資金,導致數十家門店難以維系關門歇業,涉及十幾萬會員和數千萬會費,近千名員工工資被拖欠。

    此事件并非個例,中消協于1月29日發布的《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顯示,預付式健身消費成維權重災區,經營者卷款跑路等違法行為有蔓延之勢,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近年來屢屢發生。

    一家健身連鎖企業負責人介紹,一般一家健身會所30-40天就可以賣到200-300萬元不等的銷售額,老板留下40-50萬元作為第一家開張門店的運營費用,剩余資金就可以繼續投資別的門店,如此循環,瘋狂擴張。一旦資金鏈斷裂,或者銷售款被老板挪作他用,就可能導致風險的出現。只要旗下一家門店出現資金問題,無論是飲鴆止渴式的“畸形賣卡”還是索性關門歇業,都會讓整個連鎖門店出現多米諾骨牌式的崩壞。


    建議運動愛好者在購買健身卡時,應選擇信譽良好、規模較大、經營穩定、設備齊全、服務優質的品牌健身機構。最好事前多做考察對比,通過互聯網平臺搜索查詢,也可親自前往健身場所,對其證照、環境、設備、教練等進行實地考察后再擇優篩選。

    警惕二:合同條款有風險,付款容易退款難

    消費者殷女士于2017年3月在某健身機構支付5888元購買了2年健身卡。4月,殷女士提出全額退費,對方稱因消費者個人原因要求退款,根據雙方合同需扣除手續費才能辦理。殷女士認為對方銷售人員曾表示退款只要能說明原因就不會扣費,現在出爾反爾,遂向消保委投訴。

    消費者碰到這種情況,謹慎簽訂合同,消費憑證要保存。當消費者購買健身服務時,部分健身機構會采用預先擬定合同格式條款,來排除消費者權利,免除經營者責任,俗稱“霸王條款”。因此消費者須仔細閱讀合同相關條款,了解相互的權利與義務,如有不合理內容,應及時提出質疑。

    另外,當健身機構提出變更“授課地點”、“陪練私教”等內容時,消費者應及時與之簽訂補充協議,明確變更后的地點、時間、私教、剩余課時、違約責任等權利義務關系。最重要的一點,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除簽訂書面合同外,還應索取消費憑證(口頭承諾,盡量寫入合同),以便能及時有效維權。

    警惕三:宣傳與實際不符,美好承諾難兌現

    消費者徐先生于2016年8月在某健身房辦了8年的會員卡,金額達到11800元,合同中約定有泳池服務。此后健身房通知的開業時間一再推遲,到12月初,徐先生再次前往健身房所在地驚訝地發現,健身場地甚至都還沒有竣工驗收。與對方多次交涉退款未果,徐先生無奈之下遂向消保委投訴。

    消費者碰到這種情況,明確辦卡權利,理性消費勿貪小。由于很多健身機構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較低,收入基本靠賣卡提成,因此他們會將機構的資質和優惠條件吹得天花亂墜,消費者容易被誤導上當。消費者花錢購買健身卡,理應享受到與承諾一致的服務,如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承諾或不按約定條件履行承諾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及退還服務費。因此,因健身機構服務設施與承諾的不一致,消費者提出退款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者應當予以滿足。應當提倡理性消費,按需購買,不要因為貪圖便宜而購買過長時間的健身卡或課程,以免造成浪費和更大損失。

    一方面,消費者的健身維權意識需要提高,另一方面,健身市場有待進一步加強規范和監管。據悉,上海市已著手采取立法形式解決預付消費卡管理難題。2017年12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草案)》。草案規定,經營者決定停業、歇業,或者因經營場所遷移等原因影響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兌付的,應當提前30日發布告示,并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記名卡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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