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日前,阿里釘釘CEO陳航稱,釘釘注冊用戶突破1億,為了慶祝這一成績,這家公司還給所有員工都發了股權,就連剛入職的新員工都在此次獎勵范圍內,可以說是全員持股的又一個企業案例。勞動報記者了解到,讓公司員工人人持股的做法已經在不少企業中流行。大到華為小到樂視、微信,從激勵的角度看,全員持股確實能給員工奮斗增加動力,但以近段時間樂視的人事風波分析,在公司遇到經營危機面前,恐怕員工手中的股票最終還是會化成泡沫。
初創企業年終流行發股票
日前,釘釘CEO陳航宣布用戶突破1億,他表示,“1075天,我們實現了一個小目標,用戶數達到1個億。感謝團隊同學們在這1075天里,沒日沒夜的忘我付出。我們已經幫助1億用戶實現簡單,高效,安全,以人為本的工作方式!前路漫漫,讓我們保持初心,戒驕戒躁,繼續為4300萬中小企業做一點有意義的事!”
此外,釘釘還宣布了全員持股計劃———面向所有員工發放股權,連新入職也有。記者向釘釘內部人士求證,對方透露:“12月31日前入職的都有。”
釘釘此舉不禁讓人聯想到2016年底微信的年終獎計劃,微信團隊就幾乎全員持股。創始人張小龍在郵件中透露出來的意思是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對員工的認可,微信成立以來一直倡導小團隊敏捷模式,嚴格控制人數,高標準面試,也是能擴大RSU(受限股票單位)覆蓋范圍的基礎。微信團隊雖沒提及具體多大的范圍,但有內部人士表示,其實只要滿一年就有資格獲得股票,相當于全員持股了。
樂視系員工持股被“清零”
對釘釘、微信等創業型企業來說,人才無疑是重要資產,幾乎決定了企業的成敗。大部分初創公司都明白分配資源時需要精打細算,除了薪酬,股權激勵就成了留住人才的不二之選。
樂視前CEO賈躍亭就曾在2015年許下員工全員持股的承諾。但隨著樂視新舊CEO的更替,曾經跟隨企業共進退的樂視系員工,他們的股權也出現了問題,幾乎被清零。
勞動報記者輾轉找到了去年因樂視斷繳社保接受采訪的已離職員工,他表示自己持股還算多,離職前在樂視控股屬于中層以上級別。他回憶,2015年11月份,樂視全體員工收到了一封名為《全員激勵計劃正式啟動》的郵件。郵件內容稱,樂視控股將拿出原始總股本的50%作為股權激勵總量給予員工,且原則上不需要出資購買。
“當時買樂視控股是1分錢1股,幾乎是零成本的免費送”,他說,當時的協議同時簽了兩套,一套是跟自己公司簽,一套跟樂視控股簽。等兌現股權的時候,按兌現的時間點,哪個價值高,就兌付哪個。
誰曾想兩年后,這兩套協議竟成了廢紙。“對于為什么被清零,公司內部沒有任何解釋,也沒有任何書面或者郵件的通知,只是就這么口頭被告知了”,該員工無奈的說,從法律角度講,這對大部分員工不公平。
據了解,在股權被清零之后,包括樂視網、樂視致新和樂視影業在內的員工被通知,公司將運作新的股權激勵,而此次股權激勵背后的推動者,正是新上任的樂視網董事長孫宏斌。對于新的股權激勵制度,上述員工表示不感興趣。
全員持股具有兩面性
戰略人力資源專家黃亨煜指出,全員持股的激勵制度實際上是將員工與公司的長期利益“綁定”在了一起,一方面降低初期成本,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員工積極性。
他直言,股權激勵就是找到氣味相投的員工共進退,做成了對員工和公司都好,做不成也不至于造成太多的薪資成本,一旦員工中途離職還可以設計附條件回購條款。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其辯證性,全員持股方案如果設計不好,提前翻船或者管理層決裂的案例也不在少數。例如全員持股有可能導致公司管理層無力,甚至影響整個公司的股權架構。
職工應慎待“金手銬”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兩年律師受理的因股權激勵引發的爭議中,員工的敗訴率很高,幾乎達到了90%以上。
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仇少明律師指出,在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過程中,企業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對于員工的行權要求往往設置了條條框框。例如要同時滿足服務企業多少年,前幾年的績效要連續達到優秀標準等條件,而這些條件并非員工單方面努力就能實現的。
通常情況下,股權激勵以勞動關系存續為前提。勞動關系不再存續的情況下,股權激勵計劃也隨之終止。而根據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不同法定情形,對于員工已經獲得的股權的處理,往往也會進行不同的約定。例如因嚴重違紀而被公司解雇的,則公司有權以公允價格購回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并要求激勵對象返還其此前出售激勵份額所獲得的全部收益。
仇少明特別提醒,戴上“金手銬”之前還需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識。對于職工而言,股權激勵的實施取決于勞動者與激勵主題(通常是大股東)之間的約定。因此,最為重要的是,要確保股權激勵協議的效力和可執行力,同時要保留相應的協議、股權激勵方案等相關法律文件。例如,勞動者要識別誰提供激勵,勞動者與激勵主體簽署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往往我們看到勞動者和海外公司簽署的激勵協議,在國內法院不能得到執行);股權激勵的授予對象是誰、實現條件是什么;股權激勵和勞動關系的區別;股權回購價格以及相應的情形是什么;股權出售變現的條件是什么,如此等等。
以樂視員工股權遭清零一案分析,事實是員工手中協議上的原始股對應的股權池已經被大股東賈躍亭轉讓,實際上是大股東違約。但員工在維權時的困難可想而知,這一糾紛實際上是持股員工與大股東賈躍亭之間的糾紛,基本判斷并不涉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以賈躍亭目前的狀況,員工維權的難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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