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自己除了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等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外,也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那么,勞動者應該如何進行投訴呢?投訴有什么注意事項呢?筆者將予以分析介紹。
誰投訴?
由于舉報與投訴的不同規定,投訴一般須由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勞動者提出,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投訴涉及勞動者自身權益的處分等問題,投訴人與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以及投訴請求事項之間應具有直接利害關系。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者”不是廣義的勞動者,而是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的勞動者;如果不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則應通過其他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如家庭保姆、家庭鐘點工與家庭雇主之間的勞務糾紛,離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勞務糾紛,在校學生勤工儉學期間與用人單位的勞務糾紛,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因承包、租賃等引起的勞務糾紛,以及因自然人之間雇傭關系產生的糾紛等等,當事人可依法以民事雇傭關系等事由向人民法院起訴。
投訴誰?
投訴必須要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或者職業中介等機構),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造成的,一般主要是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勞動者投訴時應列明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等信息,這里的地址一般是指勞動者實際工作的地址以及能夠找到該單位的具體地址。如果勞動者知道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等負責人的相關信息,也可以一并提供。在此需要提醒的是,被投訴用人單位一般須屬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的用人單位(職業介紹等機構除外),如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但像農民專業合作社則不屬于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與之發生糾紛,可以申請登記許可部門進行協調,或者按相應的民事法律關系向人民法院起訴。
投訴什么?
勞動者在投訴時應在投訴文書上寫明用人單位侵犯自己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事實,主要說明被投訴用人單位存在哪些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侵害了自己哪些合法權益,如張某于2015年7月6日在投訴文書上填寫“XX制衣有限公司約定在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但一直到今天還沒有向本人支付2015年5月份工資約3500元,存在無故拖欠本人工資的行為”。同時,勞動者還應提出明確、具體的投訴請求,如前述張某提出“要求XX制衣有限公司向本人支付拖欠的2015年5月份的工資約3500元”。
對于投訴的內容,筆者提醒勞動者注意兩個問題:第一,投訴內容要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雖然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相對較廣,但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也無權處理所有涉及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如住房公積金,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勞動者個人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又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職業健康問題,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第二,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規定,對于應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以及已經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者應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如果勞動者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一般不予受理。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對勞動者造成損害、雙方就賠償發生的爭議等等。至于哪些事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投訴,勞動者可以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或者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接待窗口進行詢問,筆者也將在后續文章中予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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