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為強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女大學生竟然以介紹工作為名將他人騙至傳銷窩點,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勞動報記者了解到,昨天,涉嫌非法拘禁被上網通緝的在逃人員戴某,被上海鐵路公安處楊浦站派出所民警查獲。
2015年戴某大學畢業,家境貧寒的她一直有著一日暴富的“發財夢”。一天,一網友告訴她,自己在安徽開了個貿易公司,月收入能上萬,還缺人手。戴某剛畢業在老家打工一個月也就兩千余元收入,況且自己又是學商貿專業的,幾經考慮后她毅然把老家工作辭了,滿懷期望來到這家貿易公司。在繳納了1000余元上線款后,戴某成為了C級領導。對于一直想當領導的她來說,不禁暗自竊喜,認為這為事業發展提供了平臺。
接下來,戴某接受所謂培訓,做起了網絡營銷。“講師”告訴她只要她可以將產品賣給別人或帶人上線,就可以從中抽成。做傳銷是要靠“毅力”,需要發揚“軟磨硬泡”的精神和施展“硬”功夫,這樣才能掙大錢,在實踐中鍛煉自己。于是,戴某按照“講師”傳授的方法,以未成年人和大學生為目標,通過網聊將他們騙至公司,與“營銷主任”和“講師”們一起日夜不停地看著他們,逼其聽課、購買產品、繳納會費、拉親朋入伙。據悉,其還鎖窗關門、限制通信,甚至連“學員”上廁所、睡覺都會看著。就這樣,為了牟利采取非法拘禁手段,戴某及相關團伙人員逼迫了11名新成員繳納會費或發展新成員。
據悉,該“貿易公司”其實就是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的窩點。而該傳銷網點分工明確,各有職位。“大主任”,即傳銷網點的總負責人;“主任”,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管家”,負責后勤工作并參與看管新成員;“講師”負責看管新成員或者給新成員講課;“老板”,參與看管新成員。戴某現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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