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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上海房產稅征收哪些人要繳納怎么付費?

    2017-11-15 15:07    發布者:上海稅務    回復:0    瀏覽: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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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在官網公告《關于繳納2017年度個人住房房產稅有關事項的提示》。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在官網公告《關于繳納2017年度個人住房房產稅有關事項的提示》。根據2011年發布的《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等規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人可根據實際,選擇通過付費通網站、就近的有關銀行和稅務專窗三種渠道之一繳納當年度應納稅款。


    與去年相比,除了可通過付費通網站及付費通App進行網上納稅外,今年還可在付費通微信服務號“付費通賬單查繳” (微信號:ezhangdan) 繳納房產稅。在微信號中選擇公眾號菜單欄“查繳賬單—房產稅”,輸入房地產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即可進行應稅查繳。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到銀行和稅務專窗繳稅時,應攜帶產權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有關銀行指的是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上海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

    當年度應繳納的個人住房房產稅稅款,是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具體情況為:(一)凡在2017年之前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7年應繳納稅款為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

    (二)凡在2017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7年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 當年度應納稅月份數。

    納稅人在稅務專窗繳稅的,可當場取得完稅憑證。在付費通網站或銀行繳稅的,納稅人可通過“上海個人辦稅”APP、“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查詢、保存、打印個人住房房產稅電子納稅清單。

    未采取上述方式的,在繳款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可通過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登錄上海稅務網和利用“上海稅務”微信平臺三種方式之一提出需求,稅務機關將在10個工作日內按應稅住房地址向納稅人郵寄完稅憑證。

    此外,《提示》還對“納稅人不在上海,如何繳納房產稅?”“繳稅時發現納稅信息有誤怎么辦?”“逾期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渠道及如何加收滯納金?”等進行了說明。

    納稅人有其他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問題,可通過撥打021-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登錄上海稅務網(網址:www.tax.sh.gov.cn)或利用“上海稅務”微博、微信平臺進行咨詢,也可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咨詢。

    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房管局就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政策解讀

    一、問:試點范圍如何確定?

    答: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問:征收對象有哪些?

    答:征收對象具體包括兩類: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照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三、問:新購住房的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答:新購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四、問: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是如何確定的?

    答: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五、問:對居民家庭是如何規定的?

    答: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將居民家庭規定為: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六、問: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答: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將應稅住房計稅依據確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七、問:適用稅率是多少?

    答: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八、問:對本市居民家庭的應稅住房征收房產稅的面積如何計算?

    答: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扣除。即,對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將另行制定。

    以一個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為例:

    例1.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后,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征收房產稅。

    例2.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后,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上述標準的部分面積(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例3.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該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積達83.33平方米,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積(即11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九、問:房產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答:應稅住房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即:應納房產稅稅額=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新購住房單價×70%×稅率。

    十、問:試點中有哪些稅收優惠?

    答: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對部分個人應稅住房給予稅收優惠。

    1.對本市居民家庭換購住房給予優惠。

    本市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唯一住房,因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新購住房的,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先按規定核定征免房產稅,當其在新購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對新購住房已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2.對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購房需求給予優惠。

    對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且屬該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3.對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購房給予優惠。

    對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給予優惠:一是,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二是,對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十一、問:納稅人如何確定?

    答: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十二、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怎樣確定?

    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十三、問:房產稅由哪個部門負責征收?

    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十四、問: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房產稅試點征收的財政收入,將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問:新購住房時,購房人如何進行房產稅征免認定?

    答:對于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照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對于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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