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夏日,夜生活總是熱鬧非凡。在氣派的別墅里開私人派對,享受舌尖上的美食、聆聽搖滾或舒緩的音樂、三五好友把酒談心……這些曾在電影中出現過的場景,如今離年輕人的生活越來越近。別墅“轟趴”為HomeParty音譯詞。一些房東將空閑的別墅適當裝修,出租給私人舉辦聚會。寬敞的別墅既能容納幾十人,又提供選擇多樣的游藝、娛樂設施,深受年輕人喜愛,使其成為團體社交聚會的熱門選擇。
可是,近年流行的別墅“轟趴”卻令一些小區居民煩惱不已。松江區泰晤士小鎮居委會曾接到一些信訪投訴,其中不少就是關于別墅派對的擾民投訴,“不鬧一個通宵不罷休”、“音響低音炮的聲音讓人頭痛欲裂”。別墅“轟趴”,成了社會治理中的新隱患。“轟趴”擾民,究竟該由誰來管?
新生事物,良莠不齊
前不久,白領靚靚第一次參加別墅“轟趴”,十多個朋友租下松江新城區某小區一幢三層樓別墅,玩到深夜,仍意猶未盡。
這家“轟趴館”設置了棋牌、桌球、Xbox等娛樂設施,地下一層還裝了卡拉OK包廂。參加“轟趴”的人無需打掃房間,因為別墅都配備了清掃人員和“管家”,實時對接顧客需求,可謂“一條龍”式服務。別墅根據人頭數提供燒烤或火鍋兩種形式的餐飲選擇,這場“轟趴”人均消費300元左右。
因為缺乏管理標準,目前這一新生事物良莠不齊。記者在網上搜索“別墅轟趴”,看到大量房源信息。這些房源大多分為兩類,一類是由商業公司運營的“連鎖型”私人別墅派對館,一類則是位于別墅小區內的單棟住宅。前者大多借用一些個人商鋪性質的店面裝修經營,擁有合法證照。后者則是簡單將房屋出租,沒有相關的法律保障。參加過多次別墅派對的白領朱小姐告訴記者,高端“轟趴”不僅服務質量高,還有主題定制,可策劃游戲和派對環節。多數“轟趴”只提供別墅或空閑廠房等場地,再準備些紙牌、桌游等娛樂項目。
記者進入某私人別墅定制派對網站,看到這家企業旗下有大量上海、蘇州、廣州的專屬別墅資源,上海地區的房源大部分為坐落在泰晤士小鎮內的個人商鋪。這些別墅根據面積大小和出租時間,價格懸殊。比如一棟可容納30至50人的500平方米別墅,周一到周四的價格為2880元,而周末價格則漲到5980元。經營時間分為兩場,一場是上午10時至晚上9時,一場是下午3時至次日上午9時。在國內一些知名旅游產品網站上,也能覓到許多在高端別墅小區內的單棟住宅,通常由業主或房東將出租信息掛上網。
“轟趴”擾民,勸阻為主
別墅“轟趴”滿足了年輕人聚會娛樂的需求,然而,由此帶來的噪音、環境等問題,卻讓周邊居民苦不堪言。“住別墅就想買個清凈和舒適,沒想到小區成了公共場所,半夜噪音吵得人睡不著。”一些別墅區居民抱怨道。
在泰晤士小鎮,有幾家私營企業租用小區內的個人商鋪,將其裝修成適合派對娛樂的小別墅,專做“轟趴”生意。居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店鋪,有的就在居民住宅樓下。居民經常投訴,派對噪音、燒烤飄出的油煙、半夜陸續到達的車輛轟鳴聲,都影響了他們的日常生活。“再說了,參加派對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深更半夜進出小區,阿拉小區安全不能保證。”一位大爺不滿地說。
面對“轟趴”擾民,居民主要是向居委會投訴,居委會在處理方面更多的是“勸”。在泰晤士小鎮居委會牽頭下,別墅店鋪業主和小區居民開了幾次約談會,雙方各提訴求,達成協商約定:正在裝修的相關店鋪要加裝隔音設施,無法加裝的店鋪,要求其對顧客派對進行限定,規定在晚上10時后不能使用卡拉OK、低音炮音箱等設施,并要求別墅管家現場監管。
泰晤士小鎮管理方新城公司一直反對別墅轟趴項目的開辦。但由于這類派對別墅都是租賃業主的商鋪,經營公司辦理證照并不難,小鎮管理方并不能加以取締,無法嚴控業態,也只能通過監督的方式提醒。
通過這樣的自治管理,泰晤士小鎮的居民對別墅派對的投訴有所減少。但實際上,這一矛盾并未徹底根治,隱患猶存。在一些小區,遇到有關別墅“轟趴”的投訴,居委、物業兩手一攤,一句“我們沒有執法權”,便將居民的投訴擋了回去。
松江區不少街鎮的大聯動辦公室,都曾接到別墅區居民的相關投訴電話,大多采取“來一例、上門一次”的方式。
城市化水平較高的某街鎮大聯動辦公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沒有處罰條款,執法人員只能以勸阻、約談的方式應對。出勤時,對方一句“我們只是在朋友家玩”就讓執法人員啞口無言。去年,接到投訴,某鎮大聯動執法隊伍曾出動十多次,上門勸阻,社區民警和派出所多次對經營別墅“轟趴”的二房東約談。執法人員表示,目前能對其進行制約的只有反復上門約談和檢查,對其形成高壓震懾。

難以定性帶來治理瓶頸
事實上,大部分住宅性質的“轟趴”別墅并未取得明確的“合法身份”,這種形式到底是“短期租賃”還是“居改非”,難以定性,隨即帶來治理瓶頸。
將別墅改成聚會場所,有償出租舉行派對,這種行為是否涉嫌“居改非”,又應如何處置?松江區工商部門表示,居住用房不能私自改成經營場所,像這類別墅涉嫌“居改非”,工商不會批準給予營業執照。稅務方面,自然不用付房租還交稅。不過,若對方有發票提供,可能是異地注冊或掛靠其他公司。
松江區房管部門物業管理處負責人認為,開“轟趴”的別墅是否“居改非”很難界定,其不屬于店鋪或辦公樓,但這種經營模式是新出現的,租賃行為其實已違反房屋租賃條例。按常規來說,房屋按天、小時對外出租,類似于旅館性質,這是不可以的。如果是正規旅館,也應該到公安、消防、工商部門登記,必須有營業執照。
記者采訪時發現,別墅“轟趴”很難對其定性,尚無明確規定,的確存在一定的監管空白。無論是城管、工商、房管、食藥監還是公安部門,都沒有相應的法規進行管理,因而也沒有明確的執法主體單位。
事實上,關于派對等噪音擾民,也是不少國家的治理難題。瑞典、韓國等國家的一些做法,可提供借鑒參考。
據《國際先驅報》報道,瑞典人鐘愛周末聚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鄰居一般上門和派對者溝通,溝通無效的話,所屬房屋公司也會上門了解情況。如果這些措施都不見效,那么制造噪音者將會被房屋公司或是居住權聯合會解除合約,同時被責令搬離公寓。如果噪音制造者和房屋公司鬧上了法庭,房屋公司須提供證據證明,住戶制造了噪音。這時,鄰居可作為證人,警方是否出面過也可作為法庭參考。擾民情節嚴重,肇事者可能被判罰款甚至最高一年的監禁。
韓國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噪音標準的新法規,法規規定若樓上或周邊住戶發出的聲音日間超過43分貝、夜間超過38分貝且持續1分鐘以上即為超標,若每周有3次噪音超標,則屬違法范疇。新規出臺,多了有章可循的法律依據,但測定噪音須先向政府指定機構提出申請,后由委派的相關專家上門測定。由于噪音瞬間發生或持續時間不是很長,現實取證存在一定難度。
對于別墅“轟趴”這一新生事物,如何用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進行疏導和監管,應當成為政府部門統籌考量的一個課題。市人大代表、律師金永紅認為,夜間在居住區內開派對,更多的要靠派對者自律,控制噪音擾民。但屢教不改者,相關部門可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處罰依據是《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規定,居住區夜間噪聲不得超過45分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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