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沈女士來信咨詢:我兒子原準備換一輛新車,缺少15萬元錢,瞞著我們,向小貸公司借了15萬元。當時,我們問他哪來的錢換新車?兒子告訴我們向朋友借了15萬元,加上自己的積蓄買的。我們對兒子進行教育,在他認識錯誤的情況下,我們把錢交給了兒子,要他歸還朋友。
未料,上月接到了法院發來的訴狀和傳票,講兒子欠了155萬元,房子也被查封了。經了解,我兒子為買車向小貸公司借了15萬元。當時講好借三個月,借條上寫的是30萬元,打到兒子的卡上是30萬元,當場提現15萬元,被小貸公司的人拿走了。當時約定只要歸還15萬元就可以了,但要加上利息、手續費、好處費、中介費等,歸還時再予以計算。當我們15萬元交給兒子去歸還時,對方收取了15萬元,還要求歸還15萬元本金和5萬元費用。兒子拿不出這么多錢,他們又不放兒子走。接著叫來一個“同情”兒子的人借錢給兒子,幫兒子平賬。兒子又借了20萬,借條上寫50萬,車子被抵押。到了銀行,50萬元打到兒子卡上,然后當場提現50萬元,歸還所謂的20萬元,剩下30萬元被“同情人”提走了。經過幾次類似的“平賬”借款數額就到了155萬元了。兒子回家不敢吭聲。對方起訴了。我們要問的是:我兒子實際僅借了15萬元就是加上5萬元的雜費也只有20萬。我們已經歸還了15萬元,還剩下5萬元,我們可以歸還的。但是,現在要我們歸還155萬元,還查封了兒子的婚房。我兒子的婚房還能拿回來嗎?
張律師回復:你的情況很清楚了,你兒子的這種情況在前幾年社會上就已經發生了。有的公安機關查了,有的作為經濟糾紛不予處理。今年年初起有規定出臺了。根據上海市高院的有關規定,類似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以制造民間借貸的假象、制造流水、惡意壘高借款金額、介紹其他人與借款人簽訂更高數額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的,根據其犯罪事實定罪。所以,你們可以委托律師書寫舉報書向公安部門舉報。房子還未出售的話是可以拿回來的。
(以上均系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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