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很多時候碰到工作問題,真是煩心,不管政策寫在那,但往往每次都不如意,又不知道如何維權,如何處理。
入職時,空白合同、保密協議、試用期,續簽不簽,陰陽工資、等等條例明明寫在法律框架上,可事實卻往往不盡如人意。碰到這些問題該怎么辦?
很多員工往往碰到這些問題,為了保住飯碗基本都選擇沉默。一是自己對勞動權益的不了解,二是法律賦予的執法環境等問題造成不上訴、不維權。
很多時候碰到工作就業問題,雖然能第一時間會想到勞動仲裁法庭,宣稱口口聲聲能為普通百姓解決勞動糾紛的政府機構,可往往去了為什么每次都是失敗告終呢?
崇明商家網了解到,首先,各區縣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部門主要都屬于調解作用,說穿了就是幫助勞資雙方進行調停,調解的工作當然是希望雙方在提出各自所需時,仲裁法庭作為中間職能部門進行雙方協商的平臺,更多的時候是希望是雙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進行辦公與辦事,在某些特定判定上無法執行與追責,所以很多時候無法真正幫助到勞動者,當然如果持反對此說法并有意見的部門若能站出來幫助勞動者那是崇商網喜聞樂見的。
那么如何來維權呢?
當然,首先不是說不去仲裁了,是在仲裁無果后,我們該怎么辦?很多人無奈的以為仲裁就結束了,當然如果你想放下心事繼續前進重新找工作,那么當然可以選擇仲裁后不用維權了,但如何涉及到未來工作的,還是應該維權到底。
通常,仲裁由于證據不足或者企業不讓步等原因,往往僅靠調解調停的方式最終相當于不了了之,所以要是在法律和政策上認為自己應該維權的還是應該去法院提起訴訟,一是人民法院會以社會道德因素、法律條文規定來判定訴訟如何確權,所以,贏的幾率要比仲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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