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近日,市民王小姐(化名)給我們來電反映稱,自己在醫院就診過程中的更衣畫面被安裝在病房內的攝像頭給拍攝了下來 ,為此,王小姐終日寢食難安,正常的生活節奏也被打亂。那么,醫院為何會在病房內安裝攝像頭,所拍攝的畫面是否存 在侵權行為?一起來看報道。
患者王小姐本月10號,因夜間時常打呼影響睡眠便在家附近的普陀區中心醫院接受治療,根據診療要求,王小姐需要在醫院指定的睡眠呼吸監測室入住一晚,以便醫生觀察身體指標。
當晚7點,王小姐入住病房,可直到9點,家屬才驚訝的發現床尾處的墻壁上安置了一個攝像頭。氣憤不已的家屬當即找到了當班醫生,在查看攝像頭拍攝的畫面后,發現王小姐從入住開始直至發現攝像頭的這個時間段內的所有屋內活動都被錄制了下來。家屬當即要求院方刪除所有視頻并同時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家屬對記者說:“7點來了之后一直到9點我們發現了攝像頭,沒有任何醫生護士和其他工作人員和我們提示過這里面有攝像頭。要換穿醫院的病號服,這個過程全被拍下來了。”
那么,醫院為何會在病房內安裝攝像頭?今天,記者再次來到了事發病房了解情況。
記者發現,事發后,醫院方面已經在睡眠呼吸監測室外張貼了"內部設有攝像頭"的告示。而屋內,攝像頭正對著病床,整個狹小的空間幾乎 都在鏡頭的拍攝范圍內。
一位值班醫生告訴記者,安裝攝像頭可能是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不過該病房平時使用率不高,并不清楚攝像頭的存在。“有的時候可能會有意外發生,有的病人在睡覺時打呼嚕很厲害,東倒西歪,害怕他掉下來。當時是不是害怕人萬一掉下來,我們能及時發現,因為邊上也沒其他病人,也沒有辦法提示 。”
對此,金茂律師事務所王欣律師表示,上海市目前尚無十分明確的地方性法規,對于醫院病房內設置攝像頭的具體用途、安裝規范及審批流程等作出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泄漏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金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欣告訴記者:"醫院它的病房內所設置的攝像頭,有賴于醫療機構診療的需要,可能是由它自己以及它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相關的管理。我認為,患者在醫院接受診療服務的過程中,醫院和她形成的是醫患合同關系,醫院有義務向患者告知她所居住的病房是設置攝像頭的事實,如果醫院沒有明確告知,我認為醫院的行為是有欠缺的。"
家屬方面稱:目前,醫院已刪除了相關視頻錄像,但對于家屬提出院方需出具視頻不得外流的承諾書的要求,醫院方面并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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