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眼下不少城市都在實行買房限購政策,那么司法拍賣房是否也適用限購呢?日前網上熱議江蘇住房和司法部門就此問題出現了不同意見,而在上海又是怎樣情況呢?
這兩天,網絡上熱傳兩份文件,一份是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在5月31日簽發的,其中規定:司法拍賣房產不受地方政府限購政策影響。而另一份是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在本月7日簽發的,其中明確:因司法拍賣取得的房產,按住房限購政策執行。兩家兩種聲音,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事實上真實的司法拍賣,以往在國內是不受到限購限制的。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認為:“法院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通過司法拍賣的形式予以執行,這是法律賦予法院的司法權。那么,法院行使司法權,使得強制執行的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然而在今年4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出臺了司法拍賣房產相關政策。政策規定,將住建部門對競拍人購房資格審查納入北京市司法競拍流程。法院競拍房產為納入北京市限購政策范圍內且競拍方為自然人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視同自然人),要求競拍家庭或個人符合本市限購政策。在國內首次將司法拍賣納入限購管理。
不過上海對司法拍賣的管理并沒有如此嚴格,記者致電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服務熱線962269,對方表示“只要有法院的判決書或是裁定書或是調解書,拍賣行還有一個協助執行通知書,這種屬于強制拍賣,就不會被限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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