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盛夏來臨,為了遮擋刺眼的陽光,許多家長們會為孩子添置一副兒童太陽鏡。勞動報記者獲悉,近期,市消保委近期對本市流通領域銷售的兒童太陽鏡開展了比較試驗。結果顯示,逾七成受檢產品存在類別信息錯標、缺失及不完整的情況,這不僅將為消費者選購帶來不便,也可能對孩子的眼睛造成損傷。
據介紹,本次比較試驗通過大型商場、眼鏡專賣店、電商平臺等渠道購買了40件兒童太陽鏡,其中20件購自實體店,20件購自網絡電商平臺,樣品涵蓋迪士尼、巴黎三城等37個品牌,價格從32元至3800元不等。
本次比較試驗除了參照相關太陽鏡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外,還參考了上海市制定的社會團體標準《兒童太陽鏡》,對樣品的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抗沖擊性、防紫外性能、交通訊號透射比、透射比均勻性、可見光透射比、標識(類別和分類、使用限制說明)等指標進行了測試。結果顯示,有34款產品存在產品類別信息錯標或缺失的情況,僅有6件樣品的使用說明標注完整。
據悉,太陽鏡片的類別及分類對兒童太陽鏡的選購非常重要,類別和分類不同,其用途截然不同。上海市眼睛行業協會秘書長胡東芳向記者介紹,太陽鏡依據鏡片類別與光透射比的不同,可分為4類:1類為淺色太陽鏡、2類和3類均為遮陽鏡、4類為特殊用途太陽鏡,適用于沙漠、雪地等。
消保委的檢測結果顯示,有7件樣品的可見光透射比實測值與其明示的類別或分類不符,如標稱由浙江省臨海市祥瑞眼鏡廠生產的兒童太陽鏡,其產品的類別和分類明示為遮陽鏡(3類),但實測數值顯示,其應屬于特殊用途太陽鏡(4類)。還有14件樣品沒有對類別或分類進行標注。如通過飛牛網上購買的欣菲特兒童太陽鏡,就未作任何標識。
在上海市兒童醫院眼科主任喬彤看來,產品類別和分類的錯標或不標會對消費者選購兒童太陽鏡造成誤導,而孩子若佩戴了不匹配的太陽鏡,則可能對視覺敏感度產生影響。因此,她建議,在為孩子選購太陽眼鏡時,鏡片顏色深淺要符合使用目的,不能盲目認為鏡片顏色越深越好。“一般而言,選擇灰色平光鏡片眼鏡的最為合適。”她說。
網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