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5月24日,一名網友發微博稱,當日下午一名駕駛員到上海青浦區一個加油站上廁所,出來后就發現被交警貼違停單,“停放位置也沒有影響他人通行,這樣執法就是人性化?”

事實的確如此嗎?
民警執法視頻顯示,當時加油站車輛很多,出口方向正好是滬青平公路,而出口處停著一輛車。“再往里走,出口道路一側連著好幾輛,明顯都是違法的,這樣停非常危險。”當日執法民警張佳駿告訴記者,“考慮到通行問題和安全隱患,加上加油站內找不到車主,我作為執法人員肯定要開罰單的。”
5月26日,記者來到事發地廣虹加油站實地走訪,這家加油站位于青浦區滬青平公路諸光路路口東南角,是區內規模最大的加油站。由于正好位于道路交會口,加油站周邊的車流量非常大。
“加油站平均每天3000輛車進來加油,往來的車輛就更多了。” 該加油站朱姓站長說,由于車輛眾多,非常擔心遇到非法滯留車輛,長時間停放的車輛不僅影響道路暢通,在車主找不到的情況下,還有極大的安全隱患,“車輛自燃,甚至裝有危險物品,都是要我們要時刻警戒的,有些違法停放的過夜車找不到車主,我們也常常報警。”
當日執法民警青浦交警支隊責任區一大隊的張佳駿講述了當日的情況。5月24日,他在廣虹加油站發現了6輛違停車輛,并一一對其發放了違法停車告知單。張佳駿的執法視頻顯示,當時加油站車輛很多,出口方向正好是滬青平公路,而出口處赫然停著一輛車。“再往里走,出口道路一側連著好幾輛,明顯都是違法的,這樣停非常危險。”張佳駿說。
“考慮到很多駕駛員在加油站要上廁所,或者買點東西,停三五分鐘當然可以理解。”張佳駿稱,“考慮到通行問題和安全隱患,加上加油站內找不到車主,我作為執法人員肯定要開罰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明文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禁止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崇明商家網表示:不想被貼條,車上留個大大手機號牌子吧,再貼交警就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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