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小區幾百個人要對付我一個,我覺得我現在就是一個弱女子?!边`建業主趙敏(化名)說自己心很累,“因為之前我已經覺得我上當受騙了,我已經付了這么多錢?!?/div>


一年多前,她買下了上海一個小區的健身會所。她沒有想到,自己將與小區500多名業主為敵,業主們也沒想到他們的健身會所將面目全非。
截至發稿,小區會所違建部分的拆除工作已開始進行。
買下小區健身會所
2015年12月,趙敏經一名楊姓男子介紹,從開發商手中購得上海環球翡翠灣花園小區206號,當時這里是一個健身會所。她對澎湃新聞記者說,健身會所原本由這名楊姓男子經營。他告訴她,自己將繼續租賃并經營健身會所。她當時只打算收租金。
但是,只過了三個月,楊姓男子便說將停止經營健身會所。趙敏稱,起初通過楊姓男子介紹,她以為自己買下了整幢206號,且房子是商業用途。后來楊姓男子才告訴她,她僅擁有西側區域的產權,東側區域是物業、業委會用房,需要付租金。從2015年1月開始,他就沒有繳過租金。
她表示,健身會所關門后,楊姓男子回了云南老家。她作為業主,只能付掉他欠下的租金。另外,很多居民在健身會所辦了會員卡,居民會員卡和健身會所股東的經濟賠償都由她承擔,一共賠掉了150多萬元。
因為不懂如何經營健身會所,趙敏決定改建206號。
她設想,西側區域對外招租,考慮到小區周邊買東西很不方便,一樓開超市,投資人已經找到了;二樓作為超市員工宿舍、辦公室和備貨倉庫。東側區域,她也決定租下去,一樓仍用作會所,繼續對居民開放,經營瑜伽館和烘焙房;二樓用于自住。裝修全部是智能化的,也是希望提高小區檔次,她也希望自己能融入小區。
但小區500多名業主并不喜歡趙敏的主意。
小區業主王先生說,他們一直被蒙在鼓里,以為裝修是為了給居民提供更好的活動環境,物業也一直表示不知情。直到最近,有居民在206號窗戶打開時注意到,里面有廚房、鋼琴,還有保姆和小孩。越來越多的居民認為,206號業主,也就是趙敏,要把這里當做私人住宅。
多位小區居民認為,206號是小區居民的共有財產。一名女性業主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當初之所以在這里買房,就是因為開發商說小區設施完備,游泳池、健身房應有盡有。結果現在開發商竟把會所賣給個人,而新業主竟然可以隨意改造房屋結構、改變房屋用途。
王先生認為,206號有嚴重違建的嫌疑——改變外立面、私開門洞、私建戶外樓梯、私加樓層。原來配套的室外游泳池被填平,室內游泳池被改造成地下室。填掉游泳池的做法,讓很多業主不能接受。
對此,趙敏稱,自己是游泳專業出身,當初買房也看中了游泳池,但后來找專業人士鑒定,這兩個游泳池沒有達到正規游泳池標準,也無證照,有安全隱患。改建成有證照的游泳池要花費近200萬元,所以她放棄了。
與四百名業主為敵
為了“小區居民的共有財產”,業主們自發組建了微信維權群,目前,全小區1300多戶居民中,有500多人加入了這個維權群,他們的訴求是“恢復健身會所原來的樣子”。
2017年5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在該小區看到,裝修中的206號已接近趙敏的設想。西側區域的一層擺放著貨柜,二層有多個面積不到10平方米的房間。一名施工人員稱,西側區域的一層要開超市。東側區域看上已裝修完畢,有居民稱能看見保姆和孩子出入,不過門窗緊閉。
“我現在是弄得每天睡覺也睡不好,幾百個人每天早上從六點鐘開始,就拿著望遠鏡來看我里面有什么行動,我一點隱私都沒有了。”趙敏說,“我把窗簾全部拉著,天天過得像晚上一樣。”
她稱,自己住進來不到一個月,便被盯上了?!拔遗笥延懈嬖V我,(小區居民)把我的小孩、我的阿姨的照片放在微博上。”趙敏說,上個周日(5月14日),許多人打開東側區域的大門沖了進來,她有探頭拍下的錄像為證,“我本來想報案的,跟警察說的,后來想算了,我也不想把事情再鬧大?!?/div>

對于房屋違建,趙敏沒有否認。她認為,自己的欠妥之處是沒與物業、開發商溝通過,裝修工作也完全交給施工老板,自己沒有多過問。一年多來,沒有人告訴她裝修有什么問題,但凡能得到一些提醒,也不會造成現在的局面。

此事已得到了小區所在的三林鎮城管和鎮政府的關注。5月14日,三林鎮城管部門來到該小區,對206號涉嫌違建的情況做了筆錄。當天,三林鎮政府出具《責令整改通知書》。16日,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記者,206號確實存在違建事實,對此,物業主要是配合業委會、三林鎮城管以及鎮政府開展工作。
趙敏稱,5月17日上午,城管約談了她,她已經在拆違的書面材料上簽字。當日下午,拆違工作開始進行。她覺得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政府介入,希望能夠跟業主代表、業委會心平氣和地談話。實在不行,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八麄冋f他們在維權,我也是小區的業主,也要維自己的權?!彼f。
對此,上海國雄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詩圖認為,首先,違建不僅違法而且侵害業主權益,所以必須依法拆除。其次,從業主角度來說,如果當初在合同或者開發商開盤的銷售廣告中沒有約定會所是小區配套設施,那么206號處置的權利屬于開發商,開發商售出206號部分區域為其權利,與業主無關;如合同有約定或有證據證明當初的開盤廣告中宣傳的內容構成買賣房屋的要約行為,則開發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給予業主一定的經濟賠償。業主想要維權,應該拿出跟開發商簽訂的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當初的廣告宣傳材料,基于這些材料判斷開發商是否構成違約。
他還認為,物業和業委會用房,并不意味著物業和業委會就是該房的所有者,而且業委會代表著全體業主,可以就與業主權利有關的事實直接做出無損于整體業主權利的決定。在管理該房屋的出租事宜中,代為收取的租金屬于房屋產權的所有者,即實際權利人。只有實際權利人有權決定是否解除與趙女士之間的房屋租賃關系。另外,住改商類的房屋用途問題屬于行政部門管理,在沒有影響到相鄰的業主正常生活起居的情況下,其他業主去主張損失有待商榷,即使有,也應是基于相鄰權去主張。趙女士代楊老板清繳的費用轉化為他們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完全可在另案中向實際債務人追償該部分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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